《道德经》中的五大哲理

《道德经》中的五大哲理

2022-03-17    10'45''

主播: 雪玲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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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道德经》中的五大哲理,深邃睿智永流传 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 老子曰:大功告成,诸事办妥,老百姓都认为我本来就是这样自自然然的。也就是说,完成功业的过程没有受他人强制的感觉,是人们的本性使然。人有趋利避害的本性;有被习惯左右行为的本性;有依靠共通的文化习俗求生存的本性;有创新,适时改变自己的习惯和习俗以适应外界环境的本性。 顺着这些本性去完成功业,人们会觉得原本就如此,很顺当,不会有牵强和被强迫的感觉和不满。完成功业也就自然而然。这也就是人性化管理能够事半功倍的根据。 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老子曰:领导者的行事原则是做而不争夺。正因为不争夺所以普天之下的人们都无法与之争夺。正如老子所言:“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商场之高手,也为而不争。不争者之所以反而得胜,正是因为他的所作所为符合人之本性,利人而无害于人,善得人之助,故能不争而胜。 知止可以不殆 老子曰:知道适时终止可以不陷入危险的境地。因为没有达到满盈的程度,所以能够在事物趋于破旧的时候浴火重生。老子认为“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事物发展壮大而达到满盈的程度,就必然逐渐走向衰老死亡,就是说它渐渐不再近于道了,不近于道就会早衰亡。 因此领导者不应当过分追求壮大,使事物趋于满盈而过早走向死亡。反而应当注意发展要控制在一定的程度上,保持不至于过早满盈的程度,因而能够从容创新,使事物在破旧死亡之前能够浴火重生,脱胎换骨而处于有足够发展空间的新状态,因而能够继续发展。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 老子曰:知人的人具有睿智,自知的人算是聪明。能胜人的称得上是有力量,能自胜的人才算得上是强大。因此吕氏春秋先己篇曰:“故胜人者,必先自胜,欲知人者,必先自知”。自知篇曰:“存亡安危,勿求于外,务在自知。……败莫大于不自知。”一个管理者如果缺乏自知之明,自胜之功力,就很难知人善任而进行有效的管理。 毛泽东曾说过:“吾于近人,独服曾文正”;***也将曾国藩作为自己的人生楷模,处处效法。独树一帜的曾氏之学,是对中国传统优良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是他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大智慧的凝结。 曾国藩一生“用将则胜,自将则败”。曾之用兵,靠“敬”与“诚”两字,广得人才。一旦委以全权,用将得当,屡建大功;胜则自傲,自将而一试身手,屡战屡败,至于数次自杀未遂。正是这些磨难和经验教训使他逐渐明了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的哲理,达到“依天照海花无数,高山流水心自知”的人生境界,能够自胜而拥有强大的人格力量。 无为而无不为 老子曰:不违反规律妄为,就没有什么事是不能做好的。老子还说:“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也就是说管理者治理企业,不可以违反规律妄为滋事,如果管理者经常大胆妄为,不断滋事以彰显自己的权势,企业就难以治理。老子总结说“为无为,则无不治。”管理者的行为应当顺应自然规律,不恣意妄为,要实事求是地寻求现实可行的道路,才能“无不治”。 老子还强调:“上士闻道勤而行之”。把握了规律就用以指导实践,而不是用于空谈。 老子认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无为”的最终要求的是遵循自然规律办事,也就是所谓的“顺其自然”、“因势利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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