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治大国,若烹小鲜①。以道莅(lì)天下②,其鬼不神③;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非其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人。夫两不相伤,故德交归焉。
【注释】
①小鲜:小鱼。
②莅:临。这里是治理的意思。
③神:灵验,起作用。
【译文】
治理一个很大的国家,要像烹煎很小的鱼那样,不能时常翻动导致破碎。运用“道”的原则去治理天下,那些鬼怪就起不了作用了。不仅鬼怪起不了作用,神祗也不伤害人。不仅神祗不伤害人,圣人也不侵越人。这样,鬼神和有道的人都不伤害人,所以人们就能彼此相安无事了。
【导读】
“治大国,若烹小鲜”的比喻,统治者要懂得为政的关键在于安静无为,要小心谨慎,节俭、爱惜民力,不能乱发政令扰乱人们。如果以个人的主观愿望去改变社会,朝令夕改、朝三暮四,百姓就会无所适从,国家就会动乱不安。
【解析】
这一章主要讲“道治”的境界。天地间有阴阳二气,掌管阳气的称为“神”,掌管阴气的则称为“鬼”,圣人依照道的法则来治理天下,使阴阳交融成一团和气,所以鬼神就不能发挥作用了。不但鬼神不能发挥作用了,就连治世的圣人也好像无所作为似的,一切事情的成功都是自然而然的,这便是道治的境界。
在上一章中,老子论述了节俭的意义。尽管老子没有直接表达治国必须秉承自然无为的观点,但是自然无为是节俭的前提,实际上还足强调自然无为的思想。这一章老子依旧强调自然无为,如“以道莅天下”一句,表达的就是以自然无为来治理人下。自然无无为的思想贯穿《道德经》的始终,一个人不管是修身、齐家,还是治国、平天下,都要遵循无为的法则,只有这样才能得道。
“治大国,若烹小鲜。”这里的“小鲜”即小鱼。小鱼骨弱肉薄,所以,当人们烹煎小鱼的时候,最忌讳的就是不断翻折,这样势必会将小鱼煎碎。可见,烹煎小鱼也决非一件易事。其实,治理国家和烹煎小鱼一样,如果统治者恣意妄为,那样必然会导致国家混乱。在这里,老子以烹煎小鱼来喻指治理国家,旨在强调无为而治的重要性。统治者只有做到安静无为,才能使国家大治。否则,就会带来灾祸。统治者如果想使国家安定,就必须小心谨慎,在处理政事的时候不要强加自己的主观意志,而是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无为而治的原则,这样才会起到富国强兵的效果。如果凭着自己的主观意志去治理国家,老百姓就会无所适从,国家也会动乱不止。这句话以极其形象的语言慨括了老子的治国谋略。
“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非其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人。夫两不相伤,故德交归焉。”鬼神信仰由来已久,究竟鬼神是否真的存在呢?在古人看来,它们的确是存在的。而按照现代社会的科学理论,鬼神自然是子虚乌有的,它们不过是人们心中畏惧、胆怯、妄虚的产物。我们暂且先不讨论鬼神是否存在的问题,就老子的观点来看,如果一个时代呈现出阳气鼓荡的特征,或是一个人的身上充满了活力和朝气,那么我们便难以发现鬼神的踪影;如果一个时代呈现出阴气凄迷的特征,或是一个人的身上充满了颓废之气,那么鬼神就会莅临。
老子的鬼神观颇寓有现代精神。老子认为,道是正气伸张的表现,它不但能压倒一切邪气,还能使充满邪气的鬼神没有立足之地,甚至使其丧失奇异怪诞的功能。所以,在大道面前,鬼神也就不敢胡作非为了。
说到这里,鬼怪到底是什么?其实,鬼怪只存在于我们的思维意识之中,它并非客观的存在。按照老子的道的思想来推衍,魁怪就是自然界不和谐的产物,自然界因内部不和谐而产生了“鬼怪”,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鬼怪虽然是人们虚构出来的,但有一点我们不得不承认,人类为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奋斗的时候,在很大程度上也创造出自己的杀手。这里所说的“杀手”,意义跟鬼怪差不多,但并不单纯指我们头脑中出现的青面獠牙的怪物,而是扩展到了科技领域,比如人类因为战争问题而发明的原子弹、氢弹,都算得上是欲望生出的鬼怪。这些鬼怪的杀伤力是巨大的,人类利用聪明才智创造出的鬼怪,正在威胁着正常的生活。对此,老子在两千多年前就公开反对智慧,极力提倡无知、无欲。
老子从人类的本性出发来考察欲望,这在今天依然具有重要的意义。遵循自然大道,竭力克制自己的欲望,这就合乎了道德的标准。遵循了道德,鬼怪也就失去了威力,无法伤害人类了。人类无忧无虑,在自然界中自由自在,与天地和谐相处,一切都是自自然然、和和美美的。
王弼《道德经注》
不扰也。躁则多害,静则全真。故其国弥大,而其主弥静,然后乃能广得众心矣。治大国则若烹小鲜,以道莅天下,则其鬼不神也。神不害自然也。物守自然,则神无所加。神无所加,则不知神之为神也。
不能搅扰百姓的正常生活。躁动就会造成很多损害,安静则可以保全本真。所以国家越大,国君越要宁静,然后才能广泛地获得众人的支持。治理大的国家就像烹饪小鱼虾。以道的原则莅临天下,连鬼都没什么神奇可言。神明是不会伤害符合自然规律的事物的。事物遵循自然规律,就不会受到神的影响。感受不到神的影响,就不知道有神存在。
道洽,则神不伤人。神不伤人,则不知神之为神。道洽,则圣人亦不伤人,圣人不伤人,则不知圣人之为圣也。犹云不知神之为神,亦不知圣人之为圣也。夫恃威网以使物者,治之衰也。使不知神圣之为神圣,道之极也。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人;圣人不伤人,神亦不伤人,故曰“两不相伤”也。神圣合道,交归之也。
与道的关系融洽和谐,神明就不会伤害人。神不伤害人,人就感受不到神的存在。与道的关系融洽和谐,圣人也不会伤害百姓,圣人不伤害百姓,百姓也不知道圣人高明在哪里。不只是不知道神的神通体现在哪,也不知道圣人高明在哪。依靠权利威严的控制、束缚来支配事物,是治理衰弱的表现。不知道神圣的事物为什么被称为神圣,是达到了道的极致。神和圣人都不再对人造成伤害,所以不再对立,相互伤害了。神和圣人都符合于道,就合二为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