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恋,是世界上最孤独的深情!
他曾经借过我一支钢笔,因为一些原因,一直没能还给他。我小心翼翼地珍藏,睡觉都会把笔握在手里,想象着与他十指紧扣的样子。
那支笔,无论在青春懵懂的中学时代,还是在花样年华的大学时光,它都在我很近的地方,而他,笔不知换了多少,手也已经不知牵过多少姑娘,有心或者无意。
前两天,毕业回学校收拾东西,无意间翻到一张泛黄发软的作业纸,所有关于暗恋的回忆都涌上来了。一时间不知怎么的,鼻头就开始泛酸了。
2003年,陈奕迅的专辑《黑.白.灰》发行。2、3年后,这首专辑才传到信息闭塞,交通不发达的小镇上,那会儿我和他是同桌。他喜欢Eason的《十年》,而我最喜欢听他唱这首歌。
那时候,既没有电脑也没有手机,他就把歌词抄在作业纸上,夹在书本里,课间就拿出来哼唧几句。那年夏天,知了趴在树干上叫个没完,我偷偷翻出那张纸,临摹他的字迹,将我抄写的《十年》塞进了他的课本里。
那支钢笔,便是在那个夏天时候借的。
中学时代,终于有了手机,我特喜欢给他发短信,聊些琐碎的小事儿,他一嫌烦,就把我拉黑。而每次被拉黑,我就跑去换号,整个中学时代,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换了多少张电话卡。后来, 大家都用QQ聊天,我央求他帮我申请,他答应了。而他,成了我QQ里的第一个好友。
QQ空间里,我有个私密日记薄,里面装着全是关于他喜欢的东西:NBA球星、金庸小说、魔兽游戏、口头禅……我都一一罗列,偶尔打开一页一页地看,就好像参与了他的生命。少女时代,喜欢一个人,总是可以这样轻而易举地全心全意,无所顾忌地卑微到尘埃里。
暗恋一个人的勇气来自:我以为,他也是喜欢我的!
他对我越来越暧昧的对话里,没有表现出嫌弃和躲避,我自动将其默认为他是对我有好感的,甚至脑子里会浮现 “我们已经在一起了”的幻觉。只是,这世上有两种谎言,一种是骗自己的,另一种是以为能骗过别人的。
所有失败的暗恋告诉说,败在盲目。只不过,当局者迷,整颗心每时每刻都想着对方,走路在想,吃饭在想,睡觉也在想,思之如狂便会千方百计找借口接触,人为制造偶遇,哪还能抽出时间听取旁观者的意见?
后来,他承载着梦想飞往天府之国,我失魂落魄躲进了雪国之都,别离,来的措手不及
三年同桌,三年同校,四年别离,我们本应该有机会在一起,却终究没能在一起。而唯一能证明我们在一起的,只有那张毕业照,不过,我们中间隔了好远好远的距离,如同高考分数相减的距离。
走过的路,再转身回望,恍惚中细思量,等待,也许本身就意味着错过。
大学里,我喝醉过几次,借着酒劲儿给他打过电话,具体说过什么已经记不清楚了,只是醒来看手机记录,才发现自己在酒精地驱使下,竟可以肆无忌惮的跟他说那么久的话。彻底清醒后,又只能握着钢笔,哭得不能自已。
我以为他也是喜欢我的,可后来毫不拖泥带水地拒绝,让我至今都没想清楚,为什么不喜欢你的人却让彼此间的暧昧肆意滋长?
后来,一个女生跟我说:“暗恋,本就是世界上最孤独的深情!他活在他的世界里,你却在自己的世界里画地为牢,杜撰自己和他的故事。”
好像,我就是这样的。
以他喜而喜,以他悲而悲,活成了另一个他,却成不了他的另一半。
QQ上,我们很有默契的将对方安放于认识而不熟的位置上,不打扰,不删除。
缘分面前,我们都是受害者,也都是勇敢的人。
过去的十几年,我在这场暗恋里,满身零落,可是我想五十年之后,也许已经记不起他的模样、声音、名字,却会永远记得,曾经有个人揉着我的头时的一刻心动。
我不知道下一个他会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出现,我也不知道下一场爱情会是一见钟情的心动,还是细水流长的后知后觉。不过,往往令人最动心的瞬间,都是在我们没有准备好的时候遇见的。
所以,亲爱的,遇见了,就勇敢的去爱,不念过去,不惧将来地去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