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诗词中的“情”与“理”

浅谈诗词中的“情”与“理”

2018-11-21    03'23''

主播: 和世璧·T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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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所谓“世事通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一首好诗要通于诗格,也要通于语法,但更要通于事理和情理。反而言之,所有的诗格和语法都是为了更好地来表达我们内心的情理和世间的道理,从而才又演化出了许多表现手法和表达方式。 人的情感是多变的,或喜或悲、或高昂或低迷,因此诗词的格律配合着人的情感也是延绵起伏的。但是,人的情感虽然多变,其本心是不容易变化的,所以我们可以看到所有不同的音韵最后都回归到了同样的韵脚。 而要通于语法,首先要学会辨别词性。词有虚实、有寒热、有表里。虚者在句中多无实际旨意,却使诗篇更为通顺、调达;实词虽然旨意明确,却略显生硬。而于实词中,让我们感情兴奋者,其属性多属热;而让我们情绪低沉者,其性多属寒。而词义又有表里之别,有表层之感,更有深层之意:需察其象、识其意、明其境。其词,或表动作、或表形态,然其皆为一时或一段之状态;其词,或言声色、或言悲欢,其皆为述内在或天地之心境。是故,以其大象观之,不必拘泥于其为形容或动作之异,不必计较其内外和高下之差,而必要追究其词对人情感作用如何。 诗,所阐发之情,为人共有之情;诗,所阐述之理,为天地长存之理。此为其之所以能长流不衰之秘也。诗词,若纯情而无理,必流于娇柔;若纯理而无情,必显现枯槁,其之所以老迈而又富有朝气,年轻而又饱含智慧,正是由于情理结合甚恰。而事理中又以伦理为核心,故诗词如此强调其格律,格律真乃诗词之伦理也。 融通之极,情感可以互通,为通感;事理可以互通,为同理;语法可以互通,为通法……而其根本还是要掌握字义和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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