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阳货篇
【原文】
17.5 公山弗扰以费畔①,召,子欲往。子路不说,曰:“末之也已②,何必公山氏之之也③?''子曰:“夫召我者,而岂徒哉?如有用我者,吾其为东周乎!"
【注释】
①公山弗扰:人名,又称公山不狃,字子浅,季氏的家。当时公山弗扰伙同阳货在费邑背叛季氏。畔:通“叛”。
②末之也已:末,无。之,到、往。末之,无处去。已,止、算了。
③之之:第一个“之''字是助词,后一个之''字是动词,“去、到"的意思。
【翻译】
公山弗扰在费邑叛反,召孔子,孔子准备前往。子路不高兴,说:“没有地方去就算了,何必到公山氏那里去呢?”孔子说:“那召我去的人,岂会让我白去一趟吗?如果有任用我的人,我就会使周朝的政德在东方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