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 子: 「道 德 经」 : 第 十 六 章
致 虚 极 , 守 静 笃。
万 物 并 作 , 吾 以 观 复。
夫 物 芸 芸 , 各 复 归 其 根 。
归 根 曰 静 , 静 曰 复 命 。
复 命 曰 常 , 知 常 曰 明 。
不 知 常 , 妄 作 凶 。
知 常 容 , 容 乃 公 ,
公 乃 全 , 全 乃 天 ,
天 乃 道 , 道 乃 久 , 没 身 不 殆 。
注:本章强调“致虚”和“守静”,重在修身。
“致虚”就是空虚其心,排除一切蒙蔽心灵的私念;
“守静”就是坚守清净,顺应自然,绝不妄为;
二者互为因果,这是道的法则,也是修身的要义。
所谓“复”就是道的循环往复,周而复始,回归根本,即虚静之境,天地万物的本始。
道的行动如此,人的行动亦应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