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讀漢服第十五講 漢代服飾
秦漢一段時期內,底層社會皆穿形制簡單,色彩單一的粗陋短葛衣。直至漢朝初年,開國皇帝劉邦依然頒布法令,要求商人只能穿麻布衣服。但是禁令都是用來打破的,帝王將相穿的錦繡華服,很快就被商人們用於裝飾房屋,直到連商人販賣的奴婢都開始穿綾羅綢緞的時候,漢朝社會已經對周代禮教開始復興。
《後漢書.輿服志》記載,秦至西漢的貴族服飾,晚至東漢明帝時期,方才定下南北郊祭祀和冠冕車服等禮樂制度。禮制社會,要求人們言行間當受禮儀約束,思想上推行儒家,奉行尊卑有序的社會規范。是所謂"有服章之美謂之為華,有禮儀之大謂之為夏。"禮儀制度,衣服正之。賈誼在《新書.禮》中有記:"禮者,所以固國家,定社稷,使君無失其民也。"即先正衣冠,後明事理的國風。
漢時民間的服飾品類已日漸豐富,深衣襦裙是婦女們日常的穿著。而深衣中又以袍服為貴,其特點是"衣裳相連,被體深邃",衣裾有曲有直,多為窄袪廣袂,古拙深沈,領緣與袖緣較於楚服衣緣更加寬博。正所謂"長裾連理帶,廣袖合歡襦。"服飾到了漢朝,終於開啟百花盛開之華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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