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高云
主播/青淮
雲讀漢服第二十二講 漢朝冕服制度確立
漢王朝經過漢高祖建國之初休息民生、清靜無為的"黃老之術",漢文帝繁榮經濟的"文景之治",直到漢武帝,開始決定改正朔,易服色,因循儒學傳統思想建立服飾制度。但是最終制定冕服制度,是要等到東漢明帝永平二年(公元59年),明帝下詔採用《周官》、《禮記》、《尚書.皋陶篇》等禮制,乘與服從歐陽氏說,公卿以下從大小夏侯氏說,才制定了冕服制度。
永平二年正月祀光武帝明堂位時,漢明帝和公卿諸侯,首次穿著冕冠衣裳舉行祭禮,這是儒家學說衣冠制度在中國得以全面貫徹執行的開端。《後漢書.與服志》記載:"通天冠,其服為深衣制。隨五時色,近今服袍者,下至賤更小吏,皆通制袍、單衣,皂緣領袖中衣為朝服。"五時色朝服,即春青、夏朱、季夏黃,秋白,冬黑。但雖有五時色朝服,至朝皆著皂衣。
從出土的漢簡中,此時關於衣服的名稱開始有袍、單衣、襜褕、襦、裙等名稱。漢衣的領式,直至今天仍為華夏文化所承襲,即直領,方領,交領諸式。直領即對襟式,尤為婦女所常服之式;方領為學者之領。《後漢書.儒林傳》記載:"朱勃衣方領,能矩步。"音義為:頸下施領正方,學者之服之意;交領,即左襟掩於右襟之式。自此,漢衣冕服制從官至學至民,得以廣泛應用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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