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超过时效,通过民事诉讼也可获赔偿?

工伤认定超过时效,通过民事诉讼也可获赔偿?

2017-10-10    05'34''

主播: 法妞问答

45 1

介绍:
《工伤保险条例》的制定是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使劳动者的权益得到更充分的保护。该条例第17条所设定的工伤认定申请程序及时效,目的是对获取工伤保险待遇在程序上作规范,对用人单位而言,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是其义务,而对于劳动者来说,则是一项权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丧失工伤认定的行政程序,其丧失仅是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获得工伤保险的行政救济,并非丧失民事侵权关系获得民事赔偿的司法救济。 因此,如果工伤职工超过了工伤认定申请的一年的期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受理其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按照工伤保险待遇进行赔偿的,法院将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工伤职工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是,工伤职工的身体健康权受到了侵害,对其身体权,法律同样应当给予保护。因此,如果工伤职工身体遭受侵害没有超过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或虽然过了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但有法定的中止、中断、延长情形的,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应受理。 《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其中受害人找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到有关部门就此讨要说法的,应视为“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就“工伤认定过期”提起行政诉讼,确认确实已过了法定期限又没有法定的中止、中断、延长情形,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的,可提起民事诉讼。法院根据《侵权责任法》等民事法律规定,判决用人单位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按照民事侵权要求用人单位对职工受到的伤害进行赔偿,此时如果劳动者存在过错,也要自己承担一部分责任。可能存在伤残的,可以向法院申请伤残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