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形态篇Part7.家庭成员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有何要求

企业形态篇Part7.家庭成员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有何要求

2017-12-20    07'02''

主播: 法妞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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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典型案例 王某与孙某结婚多年,婚后积攒了一定的积蓄,现在两人准备用这笔钱共同设立一家餐饮公司,由两人分别担任股东。但到公司设立时,两人却遇到了这么一个难题:他们二人之间是夫妻关系,属于家庭成员。这种特殊的身份,对公司的设立有什么影响? 家庭成员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法律上有无特殊的要求呢? 律师解析 家庭成员的身份本身,并不会对公司设立产生什么特别的影响,可能的影响主要在于用于出资的财产性质。家庭成员的关系,使得用于出资的财产往往是共有性质,而出资实质上属于处分行为,所以家庭成员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必须符合法律对于共有财产处分的相关规定。 律师支招 依据《物权法》规定,家庭成员的财产,为共有财产,由家庭成员共同共有。用家庭财产进行出资,属于处置行为,一定要符合物权法的要求。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97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同时,《物权法》第99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除了符合以上规定,在实践中,用家庭财产出资,还要注意: 1. 要分清是共同出资,还是向其他家庭成员借贷。如果是前者,出资后对应的股权,实际上是家庭财产的形式转化。如果是后者,那么家庭成员只享有债权,对股权没有权利主张。在出资时,一定要事先征得全体家庭成员的同意,最好拟定书面的协议,让全体家庭成员签字确认。 2. 家庭财产,尤其涉及不动产等非货币形式的财产,在出资时,其权利人一定要变更为公司。 3. 在出资后,公司登记的股东不能登记为一个家庭。对于公司来说,出资只视为该股东的出资,至于是个人财产还是家庭成员共同财产,只是出资来源问题,在所不问。所以,在公司层面上,相应的股东权利义务都是这名登记为股东的家庭成员享有的,与其他家庭成员无关。其他家庭成员如要分享股权收益,可通过内部约定或代持协议来确定。当然,该协议或约定,只在家庭成员内部有效,不能对抗家庭成员之外的第三人。 4. 如果全体家庭成员都要作为股东,那么对于各股东的出资内容、持股比例,一定要书面写明并记载在公司章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