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资篇Part3.签订股东出资协议应注意哪些重要法律问题

企业出资篇Part3.签订股东出资协议应注意哪些重要法律问题

2018-01-01    10'07''

主播: 法妞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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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典型案例 张某和李某二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公司,总认缴出资为100万元,其中,张某认缴出资80万元,李某认缴出资20万元。为更好地完成公司设立事宜,在公司章程签署之前,二人先拟签订一份出资协议书,一是把应当注意的重要法律问题约定好,二是想把有些不宜在公司章程中体现的内容,也通过签订出资协议的方式固定下来,请教律师予以指点。 律师解析 出资协议书是在公司设立之前,由出资人对设立公司的相关事项所作的约定,出资协议约定的大部分内容都会在公司章程中进行明确的约定,有些无法写入公司章程中的内容,仍需要出资协议发挥作用。实际上,出资协议的约定和公司章程的内容不完全一致的非常多,究其原因也是多种多样。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出资协议书不是我国《公司法》设立必须具备的法律文件,没有必须记载事项的范围要求,受《合同法》调整,只要不违反《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而公司章程则属于公司设立必须具备的法律文件,受《公司法》调整,缺少必要的记载事项,公司章程就是无效的(体现在登记机关不予以登记),公司更是无法设立完成。其次,有些出资人之间,对于公司的经营管理、公司机构设置、管理人员指派等,经全体出资人(全体股东)协商一致在出资协议中进行约定,更能体现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所在。最后,对于公司设立后小股东在公司中的权益进行保护。公司运营中,多数的公司章程都是实行多数决原则,少数公司章程中个别的事项可能采取一致同意的原则,小股东的利益保护在出资协议中进行约定,是一种极有用的保护措施。 律师支招 出资协议中应当注意的法律事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基本的法律事项:(1) 出资人的基本情况;(2) 每位出资人的出资金额以及所占有的出资比例;(3) 出资的方式(非货币出资的评估作价、产权手续转移等)、日期、公司的组织结构、出资转让、经营范围、注册地点、公司组织形式;(4)逾期出资的违约责任;(5)公司设立后的设立费用如何承担;(6)公司设立不成时,各自应当承担怎样的责任;(7)合营期限;(8)违约责任;(9)保密事宜;(10)通知方式;(11)生效时间;(12)纠纷的解决。 2.对于保护小股东的内容包括:(1)小股东如何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如应被任命为董事,或者对哪些重要的事项可以享有否决权;(2)公司利润如何分配,如可以聘用小股东为公司的某一职员,或者和公司进行某种交易,以获得公司的利润;(3)约定如何限制多数股东获得过高的报酬,多数股东通常都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薪酬制定时,小股东可以行使限制的权利,避免多数股东通过过高的薪酬侵害小股东权益;(4)对股东知情权的范围可以比《公司法》规定的范围更大,使得小股东获得更多的公司信息,对公司的管理层进行有效的监督;(5)小股东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参与权,一是事先对某些交易事项向小股东进行咨询,二是赋予小股东某些交易事项的否决权;(6)约定对多数股东的竞业禁止,多数股东的同业经营行为,势必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的影响,可以约定多数股东不得进行同业经营或者投资行为;(7)约定少数股东如何预防资产稀释权利的措施,在增资或者其他可能缩小小股东股权比例时,如何妥善处理小股东的股权比例不被人为恶意缩小,是否赋予该小股东否决权等;(8)约定提高股权的可转让性以保护小股东的权益,股东投资的目的是为了盈利,在其他措施不能有效保护小股东权益的时候,赋予小股东股权转让的便利性和高估性保障措施,既可以避免小股东的利益受损,也可以同时避免公司僵局出现。 3.出资协议与公司章程有效衔接。在出资协议中约定:(1)出资协议与公司章程相互独立,不因公司设立成功而失效或者终止;(2)出资协议的生效和失效可以作如下表述: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公司成立后依然有效,至公司解散清算完毕后失效,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失效的除外;(3) 出资协议中的某条至某条中的内容,出资协议中的规定与《公司章程》中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章程中的规定执行;(4)出资协议中某条至某条中的内容,不会在公司章程中体现,一律按照出资协议的规定执行办理。 4.出资协议所约定内容的法律约束力:(1)出资协议只能约定全体股东,不能约定设立后的公司;(2)所约定的内容不能因此侵犯公司债权人、公司职工等其他权利主体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