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篇Part5.股东会决议对股东罚款是否有效

公司股东篇Part5.股东会决议对股东罚款是否有效

2018-03-07    06'24''

主播: 法妞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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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典型案例 金某系A公司原来的职员,后向公司提出辞职,并解除了劳动关系。A公司在金某辞职后召开股东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全体股东表决一致通过了对金某处以罚款的股东会决议。A公司多次要求金某履行决议,均被拒绝,故诉至法院。金某认为,公司与股东是平等的民事主体,A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形式对其处以罚款,不仅违反了民事主体平等原则,也侵害了他的财产权,故反诉要求确认A公司所作的股东会决议中关于罚款内容部分无效。A公司针对反诉辩称:A公司的公司章程中明确载明了股东会可对股东处以罚款,A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记载对金某处以罚款具有事实依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决议,请求法院驳回反诉请求。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有限公司的股东会无权对股东处以罚款,除非公司章程另有约定。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在赋予股东会对股东处以罚款职权的同时,应明确规定罚款的标准和幅度,股东会在没有明确标准和幅度的情况下处罚股东,属法定依据不足,故决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