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合同篇Part1. 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贸易合同篇Part1. 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018-04-16    08'27''

主播: 法妞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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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典型案例 B公司是A公司设立的分公司,B公司与孙先生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承包协议,约定由孙先生承包B公司的工程项目,项目总价以结算审核为准,合同落款处有孙先生签字、B公司的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完工后,经双方结算,工程总价款为2400万元,B公司仅支付了2300万元。孙先生多次催讨未果,遂将B公司及A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判决B公司及A公司向孙先生支付剩余工程款10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律师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14条第1款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由此可见,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其并不具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是,依法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只要合同内容在其经营范围内,或者虽然超出经营范围但并不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该合同合法有效(分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除外)。 若因分公司签订的合同引发纠纷,分公司与总公司具体的法律责任如下:独立核算、有实际经验管理财产的分公司,首先以其实际经营管理的财产清偿债务,分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的,总公司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律师支招 企业设立分公司,往往是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以高效、便捷、本地化的分公司形式来实现企业经营利益的最大化。但是,随之而来的是公司经营风险,尤其是合同风险的上升。为了有效防范分公司的经营风险,对分公司进行合同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