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保险该如何分割?

离婚时,保险该如何分割?

2018-05-07    09'30''

主播: 法妞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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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各种各样,常见的如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基金,那么,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保险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呢?         一、保险的基本概念 保险分为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社会保险是国家福利制度,不以盈利为目的;商业保险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通过合同来安排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以盈利为目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商业保险包括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财产保险是指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标的的保险。 人身保险合同涉及的当事人类型最多,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和受益人。举例来说,一家三口,妈妈和某保险公司签署了一份保险合同,妈妈每年向该公司支付2000元保费,缴费期20年,约定爸爸死亡时,孩子可得50万死亡保险金。 在这个案例中,妈妈是投保人,承担缴纳保费的义务;爸爸是被保险人,该份保险以爸爸的生命为保险标的;某保险公司是保险人,承担爸爸死亡时给予保险金的义务;孩子是受益人,在爸爸死亡时可获得死亡保险金。 二、哪些保险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社会保险里的养老保险,商业保险里的人身险、财产险均可以分割。 社会养老保险分割的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缴纳的保费或者养老保险金,商业保险可分割的是保单的现金价值或者所缴纳的保费。保单现金价值=保费-该保险单上分摊的管理费用-保险公司销售人员的佣金-承担该保险单保险责任的纯保费+剩余保费的利息。 一般来说,保单现金价值要低于所缴纳保费,部分保障性强的保单,现金价值可为零。因此,离婚时分得保单的一方,如能争取只给予对方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半是比较理想的结果;若对方分得保单,本方如能争取让对方补偿所缴纳保费的一半是比较理想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