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某小规模纳税人2015年9月注册成立,按月申报。10月取得应税服务收入2万元,其中:1万元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预缴增值税额500元),1万元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该企业财务人员获悉,他们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财务人员就向主管税务人员进行了咨询,获得肯定的回答。
律师解析
目前我国小微企业数量众多,绝大多数为民营企业,对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市场繁荣、不断扩大就业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按照公平税负原则,国家从2013年8
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这将使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在减免税方面获得巨大的优惠政策,在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和解决大众就业方面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对小微企业减免增值税和营业税截至目前是分了两个阶段来进行的:第一阶段,2013年8月1日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第二阶段,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年底,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也可享受这一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