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篇Part 11 注销税务登记后,发生纳税义务怎么办

财税篇Part 11 注销税务登记后,发生纳税义务怎么办

2018-05-13    07'02''

主播: 法妞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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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典型案例 内蒙古某奶食品批发公司,由于公司转业的发展需要,2011年7月在税务机关办理了注销了税务登记手续。但由于投资者之间存在资金纠纷等情况,公司未及时到工商部门办理工商注销手续。企业拥有厂房的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其后销售门店拍卖成功,在双方过户过程中,被告知需要先缴纳相应税金,才能进行过户。但该公司已经办理了税务注销,无法再进行税负的缴纳处理。 律师解析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纳税人如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在税务机关办理注销后到工商管理部门或其他机关办理相应的注销手续。 就正常企业注销的程序来说,企业在作出注销公司决定并进行清算后30 日内,进行税务手续的注销;税务手续注销完毕后30日内进行工商登记手续的注销。 就本案来说,该奶食品批发公司作为卖方涉及营业税及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对方涉及契税、印花税。由于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在国税管辖,税务所也与其国税所进行了沟通,告知税务所该企业情况,同时也告知该企业取得交易收入后企业所得税的处理应到相应的国税主管所进行咨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