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发生2年多,黄某始终拒绝赔偿。被害者赵某的家属与黄某一家接触的视频和音频发布至网络,引发网友关注。视频中,黄某曾向赵某的家属表示:“我是人品有问题,你在这儿说还有啥用”、“我是收入不低,我得还贷款”,还有表示自己宁愿坐牢也不还钱。此后,黄某被称为“教科书式耍赖”。法律是怎样处理“教科书式耍赖”的?
黄某耍赖拒绝赔偿,还恶意转移资产?
赵某遭遇车祸,两年多来均为植物人状态,赵某的儿子把黄某告至法院,中院一审判决肇事者黄某需赔偿85万余元,限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在被黄某撞伤后,黄某不但未如期履行判决,还以女儿的名义买房买车,从而实现了财产的转移。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对此行为,债权人赵某的儿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黄某的行为。
赵某去世与黄某交通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从而涉嫌交通肇事罪?
赵某去世,法医随后对其进行尸检,法医病理鉴定书显示,赵某系因交通伤致特重型颅脑损伤,后长期处于植物人生存状态,并发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其交通伤的发生、发展与交通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黄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黄某于被警方刑事拘留。随后,经检察院批准,黄某被执行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经过法院一审宣判,黄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交通肇事罪名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