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1、工资支付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等。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主要责任。
没有劳动合同,会影响案件的胜诉,但是其他证据也可以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参考。
重点强调,如工资支付、单位盖章确认职工身份的其他证据等都是作为确认劳动关系的主要参考依据。
以本案为例,由于工资是现金发放的,如果单位拒绝承认劳动关系,劳动者就很被动。而用人单位虽然对考勤、招聘时职工填写的“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负有举证责任,但是本案单位缺席,仲裁机构无法采用举证倒置原则。事实上,许多相似的案例,如果单位当天个否认劳动关系,不提供上述材料,如果职工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在单位上班,建立劳动关系,职工往往会承担无法证明自己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责任,而承担败诉的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