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和广东省高院出台的《广东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程序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对于离婚官司中财产分割规则作了重大修改。不掌握“游戏规则”,你只会处处被动挨打!
原则上离婚必须打包解决财产问题
《指引》第6条第4款规定:原告起诉时未提出分割共同财产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认为没有合理理由的,应当要求其明确分割共同财产的诉讼请求。
也就是说,除非你有合理理由,否则起诉离婚时必须提财产分割!
那这个合理理由指的是什么情形呢?
《指引》没有明说,但婚姻家事律师就懂这个门道了。以往,在离婚诉讼中起诉方不提财产分割诉求的情形无非以下几种:
① 没有夫妻共同财产可分;
② 夫妻财产状况太复杂,先离婚,再另案起诉处理财产问题;
要知道,离婚诉讼中解除婚姻关系和分割财产是两个部分,而且都不是容易解决的问题。因此,当出现某些特殊情形时,比如一方名下的财产分布在不同的城市或者干脆就在国外的,或者夫妻名下的共有财产被别人查封了(如双方仅有的一套房子被债权人查封了),这些情形下当事人就有可能在离婚诉讼中暂时不提财产分割,先把婚离掉再说。
③ 节省不必要的诉讼费用;
当前很多地区法院的做法是,起诉时根据财产数额来收取诉讼费。等官司结束判不离后,之前多收的诉讼费用有的法院会退还,有的就不退。
而且,即使退还,那个退款流程比蜗牛还慢,以至于很多财产数额不多的当事人就不要求退款。这部分本应退但当事人嫌麻烦没要的诉讼费用,累计起来估计吓死人!
出于这些原因,又考虑到“第一次起诉不判离”的司法惯例,所以很多人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往往就不提财产分割了。
④ 出于诉讼策略的考量。
比如一方有家暴或者出轨情形时,我们有时会根据需要建议当事人第一次起诉时只提离婚和处理孩子抚养权问题,不提财产分割要求。目的就是为了让对方在诉讼中放松警惕,诱导其承认存在家暴或出轨行为。虽然第一次起诉不判离可能性极大,但对方家暴或出轨的事实就被实锤了。待判决生效满6个月后,我们再起诉,要求分割财产时对方不分或少分。因为对方有家暴、出轨情形,属于过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