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买婚后登记在对方名下的车归谁?

婚前购买婚后登记在对方名下的车归谁?

2018-08-26    10'56''

主播: 法妞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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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婚前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在当今社会已经不是新鲜事了,而且越来越多的人主动选择这项协议。那么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究竟指的是什么呢?其实就是指婚姻当事人通过协议形式,对婚前、婚后财产的占有、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关系终止时的财产清算等事项作出约定的一种财产制度。《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那么当约定不明确时,我们应该怎么解决呢? 【真实案例】 小王与小蒋于2013年12月相识,于2014年2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登记前一周,小王父亲给其13万元用于购车。婚后不久,小王发现小蒋与前女友保持联系。双方因此事和家庭琐事及夫妻生活问题发生争执,加之双方未能采取正确的沟通方式,致使夫妻感情产生隔阂。小王便搬回娘家居住,双方并未共同生活。2014年4月,小王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令小王与小蒋离婚。并向法院请求返还登记在小蒋名下的一辆汽车。小蒋同意离婚,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不同意返还车辆。 原告认为,车辆是在由父亲婚前购买,登记在被告名下,车价款13万元,税款以及上牌费用是3万元,共计16万元,上述款项票据登记是由原告父亲支付。因当时双方是恋人关系,该车辆是以结婚目的购买,被告长其外地工作,因小王无驾照不会开车,为给双方共同生活带来方便,暂时登记在小蒋名下供其使用。而被告认为,小王自愿在婚前出资购买小轿车,并自愿将车辆登记在其名下,属于婚内个人赠与行为,不同意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