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说法中的“人死债消”、“父债子偿”都是不准确的。
一方面,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债权,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可以请求对其遗产主张债权;另一方面,子还父债是有条件的,只有合法继承了遗产后,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债务人死亡,债务并不随之消灭。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继承人主张债权。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除非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么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应由其他继承人负责偿还。
债权人还可以向债务人配偶主张债权。
婚姻编司法解释规定,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