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板房与实际交付房屋差别较大怎么办

样板房与实际交付房屋差别较大怎么办

2022-07-15    03'54''

主播: 法妞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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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意向购房者在购买房屋前一般都会参观开发商建设的样板间,开发商也会将样板间作为其重点宣传的手段。但样板间的存在是集合了空间、装修等的所有优势条件。在现实中,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往往与样板间难以完全一致。这也导致了该类争议频发。 1、合同约定样板房与实际交付房屋不一致 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样板房并不作为最终的交付标准,一般来讲开发商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也要区分具体情况,若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与样板间不符且严重影响了购房者的使用目的,导致购房者不能按照原先的设想使用房屋,则有可能构成重大误解,而合同中关于不一致的约定也会因未加粗、未明显提醒等瑕疵被认定为格式条款而无效,这就具有了撤销的基础。上述案例即属于该种情况。 2、合同约定样板房与实际交付房屋一致 如果合同约定样板房与实际交付房屋一致,但是实际交付房屋却又和样板房不一致时,开发商就是显而易见的违约,此时购房者可以依据上述方式进行***,同样的购房者也是要对样板房与实际交付房屋不一致承担举证责任的。 3、合同对样板房与实际交付房屋是否一致未作出说明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1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的规定,可以知道开发商设置样板房的售楼行为对自己是有法律约束力的,如果房屋买卖合同对样板房与实际交付房屋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视为实际交付的房屋应当和样板房无论是在质量、设备及装修方面都一样。因此在实际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开发商设置的样板房标准时,开发商是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的。但是对此购房者是要对不符合样板房标准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如果没有证据或者举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事实的,可能面临不利的局面。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