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受伤健身房是否要赔偿?

健身受伤健身房是否要赔偿?

2019-01-28    05'39''

主播: 法妞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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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安全保障义务的性质 安全保障义务经过了“造成人身损害——人身安全”向“造成他人损害——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精神损害”的转变,保护的范围更加广泛全面。 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主体为特定主体,即“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不同于一般人的“注意义务”。 安全保障义务,旨在保护公共安全。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属于“不作为侵权”,也是一般侵权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安全保障义务的类型 1、义务人不因自己行为直接损害他人的安全保障义务 2、第三人造成他人损害时,义务人负有的防止或制止第三人对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安全保障义务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1、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 2、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1)法律法规有无相关规定 (2)危险程度大小。 (3)对损害的预防与控制能力的程度 (4)安全保障义务人是否获利。 3、他人遭受损害 首先,是指安全保障义务人和其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对于其工作人员,应该适用《工伤保险条例》或《侵权责任法》第35条。 其次,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与他人的损害存在因果关系。 二、赔偿范围 (一)人身损害赔偿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6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对有关适用法律的问题进行了更明确的解释。 (二)财产赔偿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9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三)不承担或免除责任的情形 《侵权责任法》对被侵权人的过错或故意、第三人造成、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情形规定了行为人不承担或免除责任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