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放假无偿搭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春节放假无偿搭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2019-02-09    03'39''

主播: 法妞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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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过年回家,如何回家过年成了很多身在异乡人回家过年的一件头疼的事情,有私家车的有的选择开车回家,有的选择乘坐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回家,也有的是搭乘老乡的私家车回家,搭乘老乡的私家车回家过年既方便又省去了车费,但是这种看似很惬意的行程却也存在着隐患,如果无偿搭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应否承担赔偿责任呢? 下面让我们通过一则案例来看一下这个问题: 某年春节放假,黄某免费搭乘了同村老乡张某驾驶的车辆回家过年,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侧翻,造成车辆受损、黄某受伤严重。黄某随后被送入医院,共花去医药费78000元。出院后,黄某经法医鉴定为四级伤残。该事故经交警认定,张某应对此事故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黄某及其家属多次找到张某,要求张某赔偿,但张某称,黄某系搭乘其顺路车辆,自己也没有收其乘车费,因此自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经多方协商无果,黄某遂诉至法院。 本案焦点在于张某是否应当对黄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张某应当对高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我国《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本案中,黄某搭张某驾驶的汽车,不论对方给不给报酬,只要司机张某同意他搭车,发生交通事故并致搭车人受伤,承运人张某都要对黄某负有赔偿责任。 所以综上,无偿搭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有过错的应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