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死后家属冒领养老金问题由来已久,在全国各地都不同程度存在。如从2012年至2016年,全国共查出冒领社会保险待遇金额7.6亿元,追回到账7.1亿元,各地均出现了因隐瞒家人去世事实冒领养老金而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案例。
众所周知,只有健在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老人才有资格按月领取养老金,一旦老人去世,就要从去世的次月停止发放养老金。退休老人去世之后,其家人不注销其个人养老金账户、养老金领取资格,冒充老人继续领取养老金,不仅是在占国家便宜,实际上,这种做法是一种社保欺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社保待遇的行为,都可以被定性为社保欺诈。冒领养老金,既要承担行政责任,又要承担刑事责任。《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法律层面,对冒领养老金的违法犯罪分子,也不能仅停留在追回被冒领养老金的阶段,还必须依法追究他们冒领养老金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只有加大违法成本,才能让他们产生敬畏之心。反之,如果只是追回被冒领的养老金,而不追究他们冒领养老金的法律责任,这实质上就是在变相纵容和助长冒领养老金行为。
此外,养老金被死者家属冒领现象,也戳中了养老金发放问题上存在的管理漏洞。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在于社保机构与医院、公安机关等相关方面没能形成信息共享,社保机构没去主动掌握参保人员的生死情况。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公共部门一定要打破信息孤岛格局,建立信息共享的大数据库,这样就可以根据大数据及时发现冒领养老金现象。如果人社部门与医院、殡葬、公安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就能及时了解到一个人是生还是死的信息,就能准确做到从老人去世后的次月停止发放养老金。
离世老人养老金被冒领,这是对公共福利的侵占,损害的是国家利益、公共利益。要对冒领养老金的不法行为依法予以严惩,要能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社保机构也要积极作为。要让每个老人都能老有所养,要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也要让用于养老金发放的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