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某市公安机关抓获了一个专门利用小孩进行盗窃的团伙。这个团伙经常流窜作案,窃取手机、钱包等财物。
视频显示,一名长发女子在花店里左顾右盼,确认店主离开之后,便示意身边的女童前去柜台进行偷窃。
据警方了解,盗窃团伙里的儿童小汪、小何均来自湖南省道县,而令人惊讶的是,小何和小汪竟是被父母以5万元一年的租金出租给盗窃团伙的。
“小汪、小何的父母将孩子交由犯罪团伙,任由犯罪分子利用其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剥夺了孩子的受教育权、发展权等基本权利,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的身心正常发展。”市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有关负责人认为,应当剥夺小汪、小何父母的监护权,给两名儿童提供更好的成长、受教育环境。
近日,法院作出判决,两名女童的父母均不宜担任孩子的监护人,应予撤销,并指定小汪的外公外婆、小何的爷爷奶奶担任监护人。
侵害孩子权益的事,
法律第一个就不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