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换工作,但是辞职公司不批,老板不让走怎么办?有的单位甚至威胁说你要敢走,工资就不发了或者工资少发,这个时候员工可以直接走人吗?公司真的扣工资不发怎么办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试用期满后在劳动者履行了30日的预告期后即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无需经用人单位批准。
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所以如果是用人单位存在违法事由,比如用人单位未及时发放工资,未依法缴纳保险等,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提前三十日通知。
辞职后单位真的不发工资怎么办呢
辞职后如果单位不支付工资,可以先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如果还不行可以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