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岳律师观点:
沈女士在接受公交公司客运服务的过程中受伤这一事实,同时构成客运合同、消费合同和侵权三个法律关系,由此产生3种请求权,一是基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二是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三是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这三者是请求权的竞合关系,原告沈女士享有选择的权利。
本案中原告使用老年卡免费乘坐公交车是政府对70岁以上老年人施行的惠民政策,被告作为公交运输事业的经营者也享受了政府相应的财政补贴和政策支持,这并不改变被告作为服务提供者、原告作为消费者的身份性质。沈女士作为旅客、消费者在接受客车运输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