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 another study, scientists scanned the brains of people tasting wines they thought were either $10 or $90.
另一个研究,科学家扫描了大家品尝10美元的酒和90美元的酒的时候,脑部的活动
In reality, it was the same wine, but when they thought it was expensive, their brains showed more activity in a region associated with pleasant tastes and smells.
事实上,10美元的和90美元的酒是一样的,但是测试者不知道。当他们在品尝贵的酒的时候,他们的大脑中与愉快的味觉和嗅觉相关的区域表现出更多的活动。
so expensive wines may actually taste better after all, as long as you know that they’re expensive.
昂贵的葡萄酒确实会有更好的味道,只要你知道他们是昂贵的
天天解析:
either..or...
You may either eat the apple or the orange.
上面句子的写法有问题吗?有问题;那么问题出在何处?
句子的原意是要表明两种水果之间的选择﹣你可以吃苹果或橙﹣而非两种行动之间的选择。所以,正确的写法应该是:
You may eat either the apple or the orange.
换句话讲,"eat" 应该放在 "either" 之前。
再参考另一个例子:
You may eat either the apple or drink the orange juice.
现在错处应该很明显。这句子要表明的是两种行动之间的选择﹣吃苹果或喝橙汁﹣而不是两种食物或饮品之间的选择。所以,正确的写法是:
You may either eat the apple or drink the orange juice.
换句话讲,"eat" 应该放在 "either" 之后。
天天有话说
我一直都是觉得,贵的东西,大家之所以觉得好,因为你对这个东西的消费是一个综合的体验。 比如你喝一个一千来块的红酒,肯定不会是就着你妈给你包的韭菜馅的饺子对吧。 那你肯定是在一个灯光昏暗的,装修豪华的餐厅,就着新鲜的三文鱼, 一点点品味着你心中暗自嘀咕的“我擦,这么贵的酒,还好不是我买单的”situation下。。。
话说回来,如果你是个男生,看了这篇文章,你别放开了心,整天领着你的女朋友去大排档,就着苍蝇喝啤酒,人生中需要仪式感。喝不起特贵的,总之,你要在人家生日的时候,带去一个稍微好点的地方,花上你工资的十分之一,请你爱的姑娘吃个像样的饭。
如果看文章的是你个姑娘,姐又想告诉你。 别因为一个男的,可以带你去一个装逼的地方,喝个稍微贵点的酒,你就轻易把自己丢出去。品质感最终是自己给自己的,男人是个不爱雪中送碳,但是爱锦上添花的生物。 想让人永远给你添花,你得先让自己灿烂。
最后,如果我是那个实验中,可以免费品酒的小白鼠,如果最后,人家对我说"You can feel free to finish the wine if you want."
我会说: "I'll take the expensive 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