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圣外传(上)
作者:YL夜灵
1.
我叫方一白,江湖人称盗圣。如果贼也分好坏的话,我想我是属于名利双收的那一种。一个贼在金字塔的顶端站得久了容易烦更容易腻,有时难免也想换换口味,我们这行流行一句话叫:只有想不到没有偷不到。
生在乱世,人人自危,要想活命就得学会自保。当我出门看到满街刀剑晃眼的场景时,突然也想跟随一下潮流,这可不是盲目跟风,这年头如果没有一件趁手的兵器在手,你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出来混的,这不,连街上卖菜刀的都知道涨价了。
2.
偷什么并不重要,为什么偷,才是值得思考的问题。前者有待探究,后者,却是我从业以来的一大遗憾。
我六岁拜师,学艺十六载有余,本以为可以横行天下,成为一代侠客,出来后才发现自己什么也不是。每天游手好闲、多管闲事的生活并没有让我混出什么名堂,等到有一天钱袋空了,一摸肚子才知道原来吃饱饭才是头等大事。
命再苦不能怪政府,点再被也不能怨社会。说到底都是我的师傅不懂剑法,故事里的大侠不都是一柄剑一壶酒浪迹天涯的吗?虽说条条大路通京城,赤手空拳也同样可以取人性命,但至少也应该有降龙十八掌这样的绝世武功才能扬名立万。一个初出江湖,武功一般,长相一般的少年,没家事也没背景,能在江湖立足本来就已经很难了,要想成为一代大侠更是难上加难。人生在世不能实现理想,实在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
于是我只好又回去山上,跟他老人家提了些建议。
师傅听后摇摇头说,这世上根本不存在这样的武功,那都是小说里杜撰出来的,都是假的。
我说,哦,那你就不能教徒儿一点有杀伤力的武功吗?什么九阳神功,九阴真经,弹指神通,乾坤大挪移。
师傅皱起眉头回答,我会的全部都已经教给你了。知道行走江湖最重要的是什么吗?他朝我竖起两根手指。
我说,银子。
师傅拍了一下我的脑袋,说,保命,命都没了要银子有什么用?
我听完立马就笑了,练了十几年轻功如果只是用来逃命的,那我还不如去送快递。
师傅狠狠扇了我一巴掌,大骂我没出息。
我满脸委屈地跪在师傅脚边,死命挤眼泪。
终于师傅心软了,一挥衣袖甩在地上一本残破不堪的深褐色秘籍,我知道那是师傅压箱底的东西,顿时心花怒放,像是抓到救命稻草般满心欢喜地捧起来,万分小心地拍掉上面的灰尘,紧接着我就看到“葵花宝典”四个触目惊心的大字,吓得赶紧丢回地上。
妈的,老子还是处男啊。
连夜下山,自此以后我便不再对这件事抱有任何的幻想。我开始明白了一个道理,其实行走江湖本身就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会武功也有很多事你做不了更不愿意去做,比如打劫,比如街头卖艺,更有甚者还给富人家当保镖,替黑道做杀手等等。武功高强都要吃饭,世道艰难,这话可不是我发明的。
3.
送快递虽不费多少气力,无奈工钱太少,一趟十文,打壶酒都不够,跑一天下来解决三餐倒是没什么问题,但要想过上顿顿有肉的小康生活,还是略为艰难。
有一回我送货路过城南老朱家的猪肉铺,看到老板老朱肥头大耳,浑身是膘,正低头专心致志地剁着一排猪蹄。
我走过去问,朱师傅,学杀猪有什么要求?
老朱头也不抬,边剁边答:没什么要求,有胆子有力气就行。
我说,我有的是胆子和力气。
老朱瞥了我一眼问,那你有经验吗?
我说,没有,但我杀过人。
老朱愣了一下,握着刀的手悬在半空,满脸惊异。
我骗了他,我承认自己从来都没有杀过人,但我当时想的是:杀只猪而已,应该不会比杀人难吧。
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晌午,我出发前往与老朱约定杀猪的地点老刘家,老刘家有一头养了好些年的黑皮老母猪,又肥又壮,老朱怕一个人杀不动,又不舍得花钱雇帮手,正巧撞上我这个自己送上门的徒弟,便招呼我跟着一起过去搭把手,感受感受。
一路上我哼着小曲,心里盘算着要是以后每天都能吃到红烧猪蹄这样的美味,也不枉此生了。接着我去李掌柜的酒铺要了一碗酒,呼呼两下喝完,末了还理了理发型,确定非常帅之后,这才运功提气,一口气蹦到老刘家。
兴许是来得迟了,又或许是老朱过于心急,灶上的水还没烧开,他连刀都已经磨好了,坐在院里同老刘悠闲的唠着家常。两米多长的木凳上架着那只被绑得严严实实的老母猪,此刻正老实地躺在那儿喘着热气。
老朱递给我一个大木盆说,一会儿你就拿这个接猪血,接完了把它倒到锅里煮,这样血块就比较紧实了。
我点点头,招呼老刘过来一块儿把猪按住。
兴许是知道自己命不久矣,我和老刘刚一按住,还没等老朱动刀,老母猪就发出撕心裂肺的吼叫,经验丰富的老朱面不改色,顺着猪的脖子一刀划下去,干脆利落。老母猪吃痛死命地挣扎起来,年过半百的老刘最先松了手,而我因为没有什么经验,被溅了一手血不说,还把绑猪腿的绳子给扯了下来。
老母猪“轰”地一声从长凳滚落,顺势挣脱另一端的绳子,带着血开始一路小跑,绕着老刘家的院子兜了足足两圈,其间屎尿横飞,惨叫连连,最后终于在院西的一棵大梨树下咽了气。我看着这满院的猪血,又回想起刚才激烈残忍的画面,深吸了一口气。
其实杀一个人是很难的,没想到杀一头猪更难,猪比人更能挨刀子,比我见过的所有生物更有生命力,这真是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
还愣着干啥?接猪血去啊!老朱双目圆瞪,朝我呵斥了一声。
我说,朱师傅,对不住,我还是觉得杀人比较适合我。说完一个转身离开了老刘家。
4.
之后我便再没有想过跟着老朱学杀猪这回事,我是真的觉得这一行不适合我,红烧猪蹄固然好吃,也总会有吃腻的一天,要是我以后也吃成了老朱那副身板,不仅白瞎了这身轻功,师傅知道了,也一定会气到吐血,把我打到浑身是血。
后来我就开始尝试更多不同的职业,我运过镖也看过场,还跟醉仙楼的师傅学过做菜,可是无一例外都干不长久,我最近的一份工作是在城里最大的银楼卖细软。
那日恰逢灯节,银楼里人来人往络绎不绝,伙计们忙得热火朝天。有位年轻漂亮的姑娘出手阔绰,买下了店里价值不菲的一对玉镯,谁曾想到就在付钱的时候银两和玉镯被一个持剑的男人双双掉包,换成石头。
那人转身便走,轻功了得,银楼看场子的混混们全都看傻了眼。我知道能追上他的人只有我,也只能是我。虽说下山三年来我一直不务正业,但轻功却一点没落下。
大约追了三条街吧,只记得最后我们停在一条无人的暗巷里,那人已经累得气喘如牛,握剑的手止不住地颤抖,而我仍跟没事人一样平静站在他面前。
大哥,给条生路吧,混口饭吃而已,何必呢。
人可以走,东西留下。
我行窃六年有余,从未见过如此轻功盖世之人。接着他叹了一口气,说,算了,兄弟,今天的东西,我分你一半,如何?
我要说不行呢?
我话音刚落,他立即做了一个拔剑的手势,我心头一紧,挤出一个笑脸说,行吧,我要那对镯子。
就这样,我风风火火的赶回了店里,并且亲手把镯子交到那个姑娘手里,姑娘一脸惊异地望着我,我发现她身上穿的虽然不是什么绫罗绸缎,但也不是一般人家姑娘穿得起的,彼时的她面色红润,不施粉黛,却另有一番清新雅致,她浑身上下散发一股处女自带的幽香,羞涩的笑容里有两个浅浅的酒窝,还有那句暖到心窝里的“谢谢你”,那么温柔,那么动人。我一时之间看得如痴如醉,浮想联翩,脑袋早已飞到了九霄云外,等我回过神来时,她已经不见了。
凝望远方,我想,乱世之中如果能有这样一个姑娘陪在身边,让我天天杀猪我都愿意。
我甚至想过一直在这里干下去,直到那个姑娘再次出现,但是很不幸,我被开除了。原因很简单,我把那对镯子追了回来,却没有追回买玉镯的银子,姑娘拿着镯子走了,杳无音讯。而银楼却因此白白损失了财产。
掌柜说,这事你得负责。
我说,怎么负责?
很简单,要么找回银子,要么找回玉镯。说着他又指指门外,要么就滚蛋。
我说,去你妈的,什么逻辑,滚蛋就滚蛋,老子不稀罕。
FM:450942
主播:NJ丶小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