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世纪英国著名的教育思想家约翰·洛克提出的全面教育法指出:孩子在幼年时具有极强的可塑性,他们就像河水的源泉,活泼而无拘无束,一旦被导向某一方向,就能转变它的流向。
在社会大环境中,为什么有的人是好人,有的人是坏人,有的庸庸碌碌,有的人有所作为,在这里面起决定作用的是教育,而图书又是用以教育的最好工具。人和人之所以不一样,主要是因为在后天受到的教育方式不同。在幼年的意识中留下的印象,哪怕是微不足道的,都会在未来漫长的一生中发挥重要的影响。每一个人来到了他们自己无法选择的家庭,有了一对永远不能变换的父母。一个孩子将来能成为什么样的人,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孩子的父母是何种层次的人,取决于孩子在早期成长过程中受到何种层次的家庭教育。我们说家庭是一所学校,但家庭教育并不是学校教育。家庭教育来不得半点浮躁,也不能求速成。家庭教育有着自身独特的方式,它通过家庭环境氛围及父母的言论、行为对孩子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在无形中塑造着孩子的人格品德与基本素质。家庭教育不仅是基础教育,而且是主导的教育,给孩子深入骨髓的影响,是任何学校及社会教育所永远代替不了的。
正如有人所说,孩子的心是块奇怪的土地,播上思想的种子,就会获得行为的收获;播上行为的种子,就会获得习惯的收获;播上习惯的种子,就能获得品德的收获;播上品德的种子,就能得到命运的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