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清荣:股东、债权人、物权人、劳动者四者之间对公司权利各不同

邱清荣:股东、债权人、物权人、劳动者四者之间对公司权利各不同

2021-04-25    10'26''

主播: 至本合伙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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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除了股东以外,还有三类人经常和公司打交道,也发生权利义务关系,这三类人分别是:债权人、物权人和劳动者。债权人的债权一般比股东的财产权受到的法律保护更为充分,但是债权人不享有股东对公司的财产权和管理权。物权人对公司的权利非常有限,物权人所有权不受公司干预,对公司财产的他物权仅享有特定财产权利,与股东财产权有很大差异,没有公司管理权。劳动者的权利受劳动法保护,不享有公司的管理权,也不享有公司的财产权,权利要远远小于股东的权利,分清劳动者和股东的权力区别,对我们的股权激励实施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股东所享有的财产权和管理权,其他的主体是不享有的,所以股东对公司的影响力是巨大的,这一点大家一定要记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