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我写过那么多人的故事,却从来没写过他。我说我从来不写发生着的事,等到咱们什么时候翻篇儿了,我就写你。他说那还是不要把我写在故事里了吧,我更愿意把我们的名字写在一起。我问他写在哪里呢,他说,很多地方吧,比如说去朋友的婚礼签到,我们家的户口本,买房子的合同,小孩的家长签名。
说这些的时候,是在朋友的生日聚会上喝多了,两个人都醉醺醺的,吐过几次,接吻都显得恶心,互相勾着对方走在大街上,路灯一盏盏从我们头顶掠过,没觉得有多爱,就是出现了那么一刻幻觉,觉得对方邋遢肮脏很不完美,却可以这样勾肩搭背,一直走下去。
以前小说里写过,到底谈过多少恋爱,我们才能爱得轻松自如?始终没有答案。
可是每段恋爱,都能让我们学到一点什么。初恋带我入行,学会如何和另外一个人相处;在第二个男朋友面前知道了伪装;到了第三个男朋友,我在男女关系中已经驾轻就熟,甚至学会了如何和别人暧昧。可是到了他,这些技巧,我一个都没用上,反而退化到最初,我剪了短发,再也涂不好指甲油,穿着运动裤上街,在最破的大排档喝扎啤。我以前甚至从来没有这么了解过真实的自己。
我常想,他到底教给了我什么,写到第二十一条,也没想到。他是我最笨的男朋友,除了爱我,一件事都没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