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家长们在微信群里探讨作文,希望孩子能在作文能力上有所提升,而不只是能写应试作文的套路。
有一家长问“以‘过年’为主题如何写?如何才能写出新意?”

写“过年”的文章,一般都表现为以下四种:
一是,讲春节的起源,说春节的各种传统习俗,对比古今春节的不同过法;
一是,讲家人团聚的快乐,讲长辈的关心等等;
一是,讲和家人或小伙伴放烟花、鞭炮,感受了节日的气氛,表现自己的快乐感受;
一是,讲春节期间的旅行、回老家、拜望亲友等活动。
这四类作文最为常见,从小学写到初中差不多就是这样的路子,仿佛春节就只能写这些东西。
其实,春节可写的东西很多。比如大人们是如何过节的呢?除了聚餐、麻将、交流之外,他们还有什么安排呢?
比如神仙们又是如何过节的呢?过年也是一年中各路神仙登台亮相的时节,有财神、灶神、天地神等等,人们又是怎么祭祀的呢?
比如大人们小时候又是怎么过节的呢?和自己的父母聊聊他们的往事,写写他们的童年春节。
另外,也可以来一点思考,比如,从红包的厚薄看亲戚朋友的亲疏远近,从人们的无所事事看看文化传统简化成“吃喝玩睡游”的悲凉等等。
换一个对象(如,写大人、神仙),换一个角度(思考春节的意义),就能让自己的文章充满新意。从我的写作经验来看,这种方法仍然是表面功夫,虽然见效快,但不是长久之计——每次创意写作都要挖空思路换对象、找角度,也会令人疲惫、泄气。
在创意写作高手眼里,世界上不存在滥俗的素材、陈旧的角度这样的说法,所有的素材都是平等的,可以不分彼此地为我所用,只是适合与否罢了。
为什么写“春节的团聚让我感受到了快乐”之类的文章,又会引起读者的审美疲劳呢?关键的问题在于,不是这则材料有问题,也不是否认团聚的快乐,而是作者习惯性地在作文中重复大众共有的习惯性经验,没有体现自己的发现和洞察,因而就失去了新意和个性的可能。

有一家长向我推荐了一篇作文,文中作者写了一件小学时加入少先队感到快乐的往事。我说这件事写得不好。家长说“在我们的印象中,加入少先队这件事对于一年级的孩子来说,的确是一件纯真快乐的事情。孩子们的世界的确和成人不太一样,他们那时就是因为加入了少先队感觉很开心,是简单的快乐”。
这则素材本身没有任何问题,正如家长所说,加入少先队也是孩子的真实体验,但为什么作者写出来就让人感觉俗套而毫无价值呢?原因就在于作者重复着大众共有的习惯性经验,而把自己个性独特的经验抛掷一旁,这样一来,平庸俗套就在所难免。加入少先队是大家共有的快乐,但在这种快乐之下,你的快乐又是如何表现的呢?这就需要作者从自己的经验中去发现和体会。
余华在《我胆小如鼠》中写,杨高胆小如鼠,他六岁的时候还不敢和别人说话,到了八岁还不敢一个人睡觉,十岁了还不敢把身体靠在桥栏上,现在他都十二岁了,可他连鹅都怕……杨高的父亲也很胆小,作为一个司机,他开车是最慢的,说话细声细气。有一次杨高坐上了父亲的车,他怂恿父亲闭着眼睛开几秒钟的车,以便从父亲那里获得自信和大胆。父亲拗不过孩子,也为了保持一个父亲的尊严,父亲闭眼开车,结果差点撞倒一辆拖拉机。不久车抛锚了,修车的父亲被人追上痛打了一顿。逼急的父亲随后上车追赶,疯狂地撞向了拖拉机。
我父亲将卡车开得飞快,我看到父亲的卡车追上了那辆拖拉机,然后我听到了一声巨响。我看到父亲的卡车撞到了拖拉机上,我看到前面扬起了一团巨大的尘土,一股黑烟从扬起的尘土里升了起来。
我站住了脚,我在那里站了很久,然后我才向前走去,我看到很多汽车驶到那里后都停了下来,车上的人都跳下了车,都围在了那里,我一直向那里走着,那里离我很远,等我走到那里时,天都快黑了,我走到父亲的卡车旁,我看到父亲的车头被撞进去了,父亲的车门也被撞歪了,我父亲扑在方向盘上,他的头上全是破碎了的玻璃,方向盘刺破了我父亲的衣服,刺进了我父亲的胸膛。我父亲死了,他自己的血把他全身涂红了,我看到拖拉机上的那些人全被抛到了地上,有几个一动不动,有几个躺在那里“哼哼”地叫着。我还看到了满地的麻雀,像庄稼一样密密麻麻,我知道他们是被那一声巨响给震死的,它们本来是在树上,它们本来高高兴兴的,可是我父亲的卡车突然撞到了拖拉机上,它们就这样突然地死去了。

这个片段写的是父亲撞车的场景,当时,读到此处,我非常吃惊,为什么呢?作者写“我”内心的情感,非常冷静,冷静得好像此事与“我”无关一样。失去的可是自己的父亲啊?“我”为什么不大哭一场?“我站住了脚,我在那里站了很久。”为什么不赶紧跑过去,关心父亲的死呢?最后,看了现场“我”竟然还去关心那些麻雀?这太不合理了。
后来一想,面对这场灾难,“我”没有哭吗?肯定是哭了很久,“我站住了脚,我在那里站了很久”,我相信“我”不是站在那里无所事事,而是嚎啕大哭,哭得已经没有力气走路了。为什么作者不写这一点呢?这是作者的高明之处。他剔除了这些共有的习惯性经验——悲痛、哭泣和绝望,而深入到“我”的内心,发现了掩藏在深处,有可能转瞬即逝的独特个性的体验。
作者细致地描写车祸现场,以及那些无辜的麻雀,其实就是“我”在失去父亲后,在悲痛和绝望之后,在深感空虚的心理状态下的表现——“我”极需要一些具体的东西来填补内心。“我”的冷静与观察,好像旁人一样对父亲的死亡漠不关心,这恰恰是一种深入人心的真实力量和个性表达,有着无穷的艺术张力。
洞悉了这一点,你会发现优秀的作家都会刻意避免“共有的习惯性经验”,而在“个性独特的经验”上大做文章,不断探索那个被隐秘起来的独特而个性的内心。
巴别尔在《我的鸽子窝的故事》中写“我”上街买鸽子,遇到暴民攻击犹太人的住房、店铺和街道,回来的时候家里被人糟蹋得不成样子,爷爷也被人打死。
大门大敞四开,鸽子窝边的草被踩得一篇狼藉。留在院场里没走的只有库兹马一人。库兹马是管院场,他正在棚子里为死去了的绍伊尔收拾尸身。
“风把你像片刨花那样不知刮到哪里去了?”老头儿见到我后说,“整整一天没见个影儿……你瞧瞧咱们家,一伙儿人把我们的爷爷活活打死了……”
库兹马的鼻孔抽咽起来,他转过身去,从我堂祖父的裤裆里拉出一条梭鲈鱼,他们把两条梭鲈鱼塞进我堂祖父的身体里,一条塞进裤裆,另一条塞进嘴里,虽然堂祖父已经咽气,可有条梭鲈鱼还活着,还在扭动身子。
“把我们爷爷活活打死了,其他人都死里逃生了,”库兹马说,把两条梭鲈鱼扔给了猫。“爷爷狠狠地骂这伙人,把它们臭骂了一通,他是个多么了不起的人呀……你该在他眼皮上放两个五戈比硬币……”
可当时我才十岁,我不明白为什么要给死人的眼皮上放两个五戈比硬币。
巴别尔通过“我”的眼光,看到了那条扭动身子的梭鲈鱼和两枚硬币,仿佛这些才是“我”应该关注的。其实,“我”内心的悲伤和恐惧一点也不少,但重复这种共有的习惯性经验对艺术创作而言却是毫无价值的。

回到开头的作文问题上,写“过节”,我们可以回避共有的习惯性经验,少写那些团聚的热闹、亲朋好友的问候,而把内容的重点放在个性独特的经验上:
团年饭开始前,照例是长辈们发红包。这是我们一年中最期待的事。父母从小就提醒我们,拿到红包后不能当着别人的面看里面有多少钱,这样很不礼貌。我把红包都揣进了口袋,但我的确想知道我得了多少,我想买一架遥控飞机。
团年饭饭桌上,大家围坐着,吃着、笑着、聊着,表哥表姐、姑姑姑父、爷爷奶奶等大人你一杯我一杯,说着祝福的话,这是每年春节的固定节目。妹妹和弟弟早就去看电视了,而我比他们大,父母说我已经不小了,应该懂一些基本的礼节,要多陪陪大人们吃饭,一年才一次,爷爷奶奶也会高兴的。
大人聊工作、说地产、讲人情,我完全没有兴趣。我只好陪着他们笑笑,肚子早就撑饱了,偶尔夹点香肠来吃,以掩饰我百般无聊的情绪。后来,我把手伸到口袋里,一一捏过那5个红包,有的薄有的厚。薄的应该是姑姑的,她每年只给我一百;爷爷喜欢我,去年给了我三百,今年特别的厚,恐怕有5张,赚翻了。

如果写加入少先队的事情,我可能会这样虚构:
今天,我很兴奋,因为我即将成为一名少先队员。老师通过广播说着一些期望和祝福的话,我一句也没听清。我关注着站在讲台旁边大哥哥大姐姐们手里的红领巾,我在想哪一条会系到我脖子上,到时候别提多自豪了。
一位大姐姐走向了我,我看到那条红领巾特别的鲜艳,好像专门为我定制的。当她帮我系上了红领巾的那一刻,我浑身充满了力量,仿佛脱胎换骨了一般。
中午吃饭的时候,我发现别人的红领巾比我的好看,为了证实这种感觉,我故意跑到班长跟前去问她问题。红领巾都是一样的,原来是她系得比我的好看,我的被人打了一个死结。我不会系红领巾,我也害怕别人看出这一点,一下午我都在用书或手遮挡这个美丽的错误。当同桌让我陪她去玩游戏时,我担心得拒绝了她。
没想到,加入少先队的那一天让我难忘的是那个“死结”。
如果孩子喜欢写作,也想在写作上有所突破,我的建议是,引导孩子多关注内心,寻找生活中那些独特而个性的经验,它们是如此的宝贵,会带给孩子飞一般的人生体验。重复共同的习惯性经验的写作,或能让孩子学会文从字顺,条理清楚地表达,但寻找到自己独特个性的经验,却是文学创作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