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写于2017年4月20日。
喜欢的人是什么?
吃过夏天深夜的露天火锅最后端上桌的冰淇淋吗?嗯,冻过的雪碧也行。
吃过台风天里老人特意给孩子炸的脆土豆片吗?嗯,最好又辣又烫。
吃过海边的寿司和饭团吗?
吃过大雪天的甘梅味炸鸡配清酒吗?
......
总之,是和一桌几千上万的珍馐差之千里,但一想到就会发笑的美味,是已经吃过几百次但每一次重新想起,都会馋得走不动路的那种。
我喜欢的人,对我来说,就是减肥期间绝对不能吃的抹茶冰淇淋和一大盒五颜六色酸多过甜的半透明水果糖以及——狂奔十公里过后的一大杯冰冻柠檬水。
对普通人来说要得到似乎很轻而易举。
但我就是得不到。
嗯我也不愿意得到。
我固执地喜欢,也固执地暂时拒绝拥有,是因为我相信我会找到更好的方式去拥有它们,但一定不是现在。
因为实在是太喜欢了,所以才要忍住。
那时候才能开心得毫无负担呐!
一想到世界上有这么个人存在,你的心脏一会儿跳得很快,像快猝死了一样。
一会儿又跳得很慢,像已经死了一样,不再有动静。
反反复复,可恶之至。
如果我有尾巴,我不会让任何人看见。
然后你一出现,还没伸手摸我头呢,我就已经止不住摇起尾巴来了。
如果我会隐身术,我会让任何人看见我——除了你。
我什么都不会做的,你放心。
那些跟踪狂魔干的事,我实在不屑。顶多在路上和你迎面偶遇时,伸个脚绊你一下,啊哈哈,仅此而已。
我绝对不会趁机靠近你触碰你。连偷看都不会。
因为拥抱是两个人的事,目送也是。
如果夜晚之后还有别的世间存在方式就好了——除了白昼和夜晚,还有另外一种喜欢你的方式。绝对不说晚安,或者晚安过后还有晚安。
如果有这个人在,去哪儿都无所谓。
如果这个人不在,去哪儿都无所谓。
如果我没有看过这部电影该多好呢,那样我就会像第一次看一样,重新惊喜一次,感动一次,永远体验不到难忘二字。
高兴或者不快乐,一切都和初逢时一模一样呢。
没有如果的。
只有莫名其妙到了极点。
完全说不出一个合情合理的怦然心动的理由。
倒是你,成了我谁都不喜欢的理由呢,几乎整个高中。
立夏往后的某一天,如果你亲自说”喜欢我很久了吧?看你蛮辛苦的,我也喜欢你一下吧。“
我肯定会疯狂摇头,“哪有很久,明明短得无法前后张望。算了,你不要勉强。”
听到我说这混账话,拜托请你当自己聋了一回吧。
该勉强时还是要勉强的。你要坚持说“不行,不能算了。”
好啊好啊好啊好啊好啊好啊好啊好啊好啊好啊。
嗯喜欢一个人,就是很想和他一起晒太阳。
吃夏天的冰淇淋,
拥抱他分外好看的手掌。
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