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前面的一次早报,关于在恋爱中是不是应该存在愤怒中,提到过关于界限意识的问题。
界限意识,是人际关系极为重要的东西。有了明确的界限意识,一个人就可以活得更加简单,更有原则。
比如,在自己的地盘,你可以告诉别人,我的房子在这里,周围是我的地盘,别人不要来突破我。你来我家,如果我让你走,你不走,我有权利驱赶你。
比如,一般的环境下,动不动摸别人,是很不礼貌的事情。
比如,很多身体问题,如嗓子太容易发炎、肚子太容易痛、一些皮肤病、听力丧失,视觉损失,都是在用身体表达界限。
给大家举一个更加具体的冷知识,按照心理学家的理论,女性之所以得乳腺癌,是因为憎恨自己的妈妈。
得乳腺癌的姑娘一般和自己的妈妈关系都不好,但是从现实的处境上,因为和妈妈存在伦理上的血缘关系,她又没有办法摆脱和妈妈的关联,于是就毁灭自己的身体报复妈妈。
界限意识的对立面,就是共生了。这是我们这节课想要说的重点。
共生就是你的事,我的事,一切都是我们的事。我们社会的人际关系,都带着共生性质。
我有一个学员,和男友在一起的时候,相处很和谐,都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但是男友的大姐就不同意他们两个在一起,没有任何理由,即使我的学员已经做得很好了,也照顾到男友一家所有人的额情绪了,大姐还是说服了自己的母亲,也就是我学员男友的妈妈,反对他们两个人在一起。因为大姐还是觉得自己的弟弟应该找一个顾家,体贴的姑娘,而不应该找一个整天忙自己事业的女孩。
这不是他大姐第一次插手干预他们家庭的事情了,在男方二姐要结婚的时候,大姐也是极力反对,也是联合自己的妈妈反对两个人结婚,连二姐怀孕了都坚持要自己的妹妹和男友分手,幸亏二姐坚持,才和本来的男友走了下去,现在生活的很幸福。
本来对于已经有了自己小家的姐姐,是没有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