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祭义篇节选(7、8)
曾子曰:“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公明仪问于曾子曰:“夫子可以为孝乎?”曾子曰:“是何言与!是何言与!君子之所为孝者:先意承志,谕父母于道。参,直养者也,安能为孝乎?”
曾子曰:“身也者,父母之遗体也。行父母之遗体,敢不敬乎?居处不庄,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战陈无勇,非孝也;五者不遂,灾及于亲,敢不敬乎?亨孰膻芗,尝而荐之,非孝也,养也。君子之所谓孝也者,国人称愿然曰:‘幸哉有子!’如此,所谓孝也已。众之本教曰孝,其行曰养。养,可能也,敬为难;敬,可能也,安为难;安,可能也,卒为难。父母既没,慎行其身,不遗父母恶名,可谓能终矣。仁者,仁此者也;礼者,履此者也;义者,宜此者也;信者,信此者也;强者,强此者也。乐自顺此生,刑自反此作。”
译文
曾子说:‘孝有三等。第一等的孝是能光父耀母,第二等的孝是不玷污父母的名声,第三等的孝是能够赡养父母。”曾子的学生公明仪向曾子问道:“老师您可以说是做到了‘孝’吧?”曾子答道:“这是哪儿的的话!君子的所谓孝,是不等父母有所表示就把父母想办的事办了,同时又能使父母放心自已的所作所为都是合乎正道的。我只不过是能赡养父母罢了,怎能说是做到了‘孝’呢!”
曾子说:“自己的身体,乃是父母的遗体。以父母的遗体来做事,敢不小心翼翼吗?日常起居不端重,就是不孝;为君主做事不忠诚,就是不孝;面对工作当儿戏,就是不孝;对朋友说话不算数,就是不孝;临阵作战不勇敢,就是不孝。这五个方面做不到,表面上看是自身受到惩罚,实际上是殃及父母的遗体,由此看来,敢不小心翼翼吗!用嘉肴美味,岁时祭祀,这不能算作是孝,只能算作是养。君子的所谓孝,是全国的人都称羡喝彩地说:‘有这样儿子的爹娘真是有福气呀!’这才是所谓的孝啊。各种道德的根本叫做孝,表现于行为则叫做养。养就算是可以做到,但尊敬就难了;尊敬就算是可以做到,但毫无勉强之意就难了;毫无勉强就算是可以做到,而在父母去世之后还能坚持不改就难了。父母去世以后,还能够小心翼翼地运用父母的遗体行事,不连累父母被人垢骂,这才叫做能终身行孝。所谓仁,就是要仁在孝上;所谓礼,就是要履行孝字;所谓义,就是要适宜于孝的事才做;所谓信,就是要诚信在孝上;所谓努力,就是要努力在孝字上做文章。欢乐是由于顺着孝道办事而产生的,刑罚是由于违背孝道办事而导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