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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虐书不算爱?——一个虐书者的辩护》
没错,我承认,我是个真正且不可救药的虐书人。我喜欢把书页折角,喜欢把书翻得很开,搞得书脊都要裂开。看到我落在阳台上的书因为下雨或是晨露已近打起了卷、变得发硬,我会感到很快乐。我爱极了旧书在我指尖的那种质感,而且书弄得越破破烂烂越好(只要它还没散架,没有书页脱落)。
我有个朋友,她喜欢把所有的目录(你知道的,邮购订单和那类的商品目录)页都搞得皱皱巴巴的,因为就那么翻阅它们的感觉实在是太美妙了。虽然我(还)没有养成这样的恋物癖,但我能理解她。
我的另一个朋友则完全相反,她必须要让自己的书保持崭新无暇。我也能理解她。大概有一分钟左右的时间,我也想好好保存一本新书,维持它买来时的模样。这跟你把手放在一本崭新的笔记本上时是同样的感觉。当你第一次把它拿在手里,在起初那令人神魂俱颤的几秒钟里,你无法理解自己怎么曾会对这纯洁而不染一丝杂质的美好下毒手。不过,一旦手中的铅笔触到书的首页,你就会兴高采烈、迫不及待地用自己歪歪扭扭的字迹将其填满。这就像是,一旦你对手中的书有所了解,你就忍不住要向它展现一点儿你那粗暴的爱。没错,是爱。因为,相信我,虽然听起来我像是个铁石心肠的虐待狂,但爱是这一切的终极原因。它不是我身上暗藏攻击性,也不是我对书缺乏尊重,它跟这些统统无关。
让我来解释一下。
我有一本书,作者是我最喜欢的作家戴安娜·盖博顿,那本书现在看起来就像是堆垃圾。真的,它已经因为雨淋变得彻底皱皱巴巴的,而且快要散架了。我就拿着这样一本书去了加拿大,请她在上面签了名。我希望这不会让她感到太过崩溃。我希望她当时能意识到,作为一位作家,这对她来说是多么大的荣耀。实际上,这意味着我曾一字一句仔仔细细读过这本书。我才懒得蹂躏那些对我而言毫无意义的书。只有最好的书才会荣享我的认真阅读,被我随身携带,被我专心研读——这种时候,我过于沉浸在词句中,都会把咖啡洒到书上,因为我当时都真没怎么注意咖啡杯放在哪儿,一伸手就把它给碰翻了。还有一本书是我最喜欢的另一位作家玛吉特·桑德默写的,我在我们家消夏小屋的防波堤上读的,读完后居然把它给掉水里了。这本书现在几乎一碰就要碎,书页也都变得皱皱巴巴的,但是,哦,天哪,它摸起来是那么令人愉快,还满载着当时的回忆:我现在还记得当时读这本书时,我横躺在防洪堤上,太阳暖暖地照在背上,远处还回响着海鸥的鸣叫声。
为了进一步给我自己辩白,我想传唤一位证人。你看,我有一本烹饪书,就跟我其他几乎所有的烹饪书一样,它破旧不堪,上面还满是食物的污渍(西红柿汁、让书页变得几乎透明的油渍、酱油渍——那一类的东西)。这本书叫《得州墨西哥菜——得克萨斯的食物、音乐还有生活的美妙》,作者是两个瑞典人——珍·格拉德瓦尔和莱丝洛特·福斯林。就像书名让人想到的那样,这不只是一本烹饪书——这一点我非常喜欢。
在书的扉页,两位作者首先解释了这本书诞生的原由:
德州墨西哥菜在过去30年里并不流行,考虑到这类食物确实所含热量甚高,恐怕它永远也不会太受欢迎。不过,尽管墨西哥卷就是这样一种不算流行的食物,它却象征着对生活的热爱。它是你和珍爱的人一起共度时光时会享用的食物,是你在无需考虑要给别人留下好印象时会纵情享受的美食。与家人和朋友聚在一起大口喝玛格丽特酒,纵情吃德州墨西哥菜,这就叫舒适和安心。爱,就是并肩坐在沙发上,吃墨西哥卷吃到肚子撑得鼓鼓人都会倒进沙发里——双手还高高举着以防弄脏沙发,然后满足地重重叹上一口气……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对许多人来说德州墨西哥菜就等同于对生活真正的热爱。
……
因此,我们希望这本烹饪书可以很快就变得污迹斑斑,像一本真正有年头的常被翻阅的烹饪书应有的那样。
啊,这话说得多在理,多精彩啊!对书来说也是这样:不管你是个护书人还是个虐书人,你怎么对待书都是源自对它的爱(还有对生活的享受,因为我相信所有爱书的人都是充满热诚的人)。
所以……既然我们已经把这事儿说清楚了……你又是这两种人中的哪一种呢?
文章摘自:《新东方英语·中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