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4日,顾先生结婚了,但是他不知道,这一天,也刚好是我和他认识一周年的日子。
我跟顾先生是在一个文学群里认识的。
他的网名就叫顾先生,所以我一直称呼他顾先生。
顾先生是个很有才华的人,我看过他写的文章,写得非常好,文字洒脱,观点独特,一句话就能涌进人肺管子里,有时候我码不出字,焦躁得在房间里转来转去,那时候我就会去找顾先生。
顾先生会跟我提不少修改意见,他会一针见血的指出问题的所在,并附上自己的建议,顾先生很健谈,不管是什么话题都能聊得起来。
渐渐的,我发现我变得越来越依赖他,就像个磨人的小妖精,每天都缠着他聊天。
我们经常从晚上七八点钟聊到凌晨一两点钟,好像永远都有聊不完的话题,每次聊到眼皮都快要睁不开了还意犹未尽的抱着手机想继续聊。
后来我问他:你姓顾,那你叫什么?
他说他叫顾沐风,就是如沐春风的意思。
刚好是我喜欢的姓氏,和我喜欢的名字。
是的,我喜欢上了顾先生。
毫无预兆的。
我也说不出我喜欢他哪一点。
但是,跟他聊天我会有一种莫名的心安。
后来在我的极力要求下,他终于同意发照片给我了。
照片上的他二十七岁左右,长相俊朗,理着平头,穿着一件黑衬衫,坐在沙发上对着镜头笑。
在我眼里,他是那么的完美,也那么的遥不可及。
顾先生比我大8岁,也就是说,我刚出生的时候,他已经小学二年级了,等我小学毕业的时候,他已经在大学泡学妹了。
但是这并不妨碍我喜欢他,现在最好的爱情不都是大叔配萝莉麽。
有一天顾先生说想送我一条裙子。
我非常惊讶,他说他要送裙子给我?
那他是,喜欢我了吗?
差不多一个星期后,快递打我电话,说让我出来拿包裹,我当时还穿着睡衣窝在床上码字,听到出去拿包裹,脑子突然有点懵,包裹?难道是……我睡衣都没换趿拉着拖鞋就冲出去了。
拿到包裹,我急不可耐地拆开包装,居然是一件青花旗袍。
我迫不及待的换上,站在镜子前,我都快不认识自己了,凹凸有致的服饰把我的身材衬托得恰到好处,若是撑上一把油纸伞,就像走在江南的丁香女子,漫步在青青的石板路上。
就在我满心欢喜的以为顾先生对我有好感的时候,他却跟我说,:刀刀,下个月一号我就要结婚了。我希望你能穿着那件旗袍来参加我的婚礼。
我不可置信的盯着那几行字,就像是被宣判了死刑的犯人,眼泪抑制不住的流淌。
他要结婚了?原来裙子不是因为喜欢我才送我的。
我给他回了个笑脸,找了个借口拒绝了他的请求。
然后我关了电脑,关了手机,开始猛地抽烟,我用烟来麻痹自己,希望自己能够不要再想这件事情。
天亮的时候,我抽完了最后一根烟。
我做了一个决定,我要去上海找他。
穿着那件青花旗袍,我买了一张最快到上海的火车票,带着一腔热血和不甘,义无反顾的去了上海。
从长沙到上海的9个小时里,我一直戴着耳机反复地听着顾先生给我录的《人来人往》,歌词里唱到:闭起双眼你最挂念谁,眼睛张开身边竟是谁。
如果真的可以这样,该多好。
九个小时后,火车到了上海。
那天上海下着小雨,我站在火车站门口,抬头看着灰蒙蒙的天。
周围都是一些说上海话或普通话的陌生人,他们每一个人的脸上都有着冷漠和疏远。
手机已经没电了,我只好跑到公用电话亭,给顾先生打电话,可是电话却处于关机状态。
在这个我不熟悉的地方,我突然是那么无助。
联络不到你,也不知道你的家庭住址,我就这么一腔热血的来到了上海,你所生活的城市。
可是上海不欢迎我,我一来它就下雨了,那你是不是也不欢迎我呢。
也许此时此刻,你正陪着你的未婚妻在准备结婚的事宜。
又或许,你们正手牵手,在街边散步。
我算什么,在你眼里,不过是一个比较聊得来的网友,一个不太听话的小妹妹。
其实,我本来就只是你生命中的一个过客,又何必自作多情的生那么多的是非呢。
我返回售票厅,又买了一张回程的票,离开了上海。
他这辈子都不会知道,曾有个人义无反顾的来上海找过他。
很多人说害怕孤单,害怕一个人,我不害怕,我只害怕某个人毫无预兆的进入我的世界,又毫无预兆的丢下我一个人。
回家之后,我将手机充好电,重新开机,有二十多个未接电话,但只有一个,是顾先生的。
看吧,我早说了我就是个无关轻重的人。
之后,我删了他所有的联系方式,尽管我已经烂熟于心。
彼时我才发现,原来从最熟悉的人到最熟悉的陌生人,其实只有一步之遥。
有些东西,只需要点击删除就可以消失不见,可是有些东西,它怎么也删不掉。
某个晚上,顾先生把他的婚纱照发到了群里,照片上,他和他的妻子深情相拥着,眼角眉梢都是藏不住的幸福,群友们纷纷送上祝福,但我没有,我做不到。
我退了群,关了电脑。
我又开始抑制不住的哭。
听说吃东西可以让人心情变好,于是我从冰箱里翻出所有能吃的东西,坐在冰冷的地板上,开始不停的往嘴里塞。
可能是食物都变质了,居然什么都是咸味,饼干是咸的,面包是咸的,连矿泉水都是咸的。
放心吧顾先生,等我吃完这些东西,我就不会再想你,不会,再喜欢你。
等我撑得再吃不下一口东西,我从地板上爬起来,打开柜子,拿出那件旗袍,轻轻抚摸着它,这真是我穿过的最好看的裙子,你的眼光是那么好,可惜,你没法看着我穿上她的样子有多美。
我将它扔在厕所的大理石地板上,点上火,看着它一点一点的化为灰烬。
其实这世间最难过的,莫过于当你遇上一个特别的人,却明白永远不可能在一起,或迟或早,没有可能的人,你都要放手。
放弃是牺牲本来属于你的,但放手则是放下那些从来不是你的。
而你,就从来都不属于我。
我拉开窗帘,阳光晃得我睁不开眼。
今天是2014年11月14日,我们认识一周年的日子,一切从这天开始,那也就从这一天,结束吧。
再见,她的顾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