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号起,我省将生产企业的出口退(免)税

 从4月1号起,我省将生产企业的出口退(免)税

2015-03-20    00'46''

主播: FM786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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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省国税局近日决定,自2015年4月1号起,将我省生产企业的出口退(免)税审批权下放到县(市、区)一级国税机关。     出口退(免)税审批权下放后,一方面将有利于实现基层国税机关对出口企业生产经营、征税、退税等工作的全程管理、监控和服务,堵塞了以前由于征、退税部门管理分离或衔接不紧密造成的管理空当,提升了税收管理质量;另一方面,将节约办税时间,降低出口企业办税成本,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提高企业资金周转速度,促进我省外贸稳定增长。 甘肃台记者李千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