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是父母生命中的女儿,只为我出嫁了,就成了钱钟书生命中的杨绛。”
她用一生成就了她的丈夫,最终也成就了自己。
杨绛在《如何才是好的婚姻》中说:“我成名比钱钟书早,但我把钱钟书看得比自己重要,比自己有价值。我赖以成名的几出喜剧,能够和《围城》比吗?所以,他说想写一部长篇小说,我不仅赞成,还很高兴。我要他减少教课钟点,致力写作,为节省开销,我辞掉女佣,做“灶下婢”是心甘情愿的。握笔的手初干粗活免不了伤痕累累,一会儿劈柴木刺扎进了皮肉,一会儿又被烫起了泡。不过吃苦中倒也学会了不少本领,我很自豪。
钱钟书知我爱面子,大家闺秀第一次挎个菜篮子出门有点难为情,特陪我同去小菜场。两人有说有笑买了菜,也见识到社会一角的众生百相。他怕我太劳累,自己关上卫生间的门悄悄洗衣服,当然洗得一塌糊涂,统统得重洗,他的体己让我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