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秃毛雁
作者:魏炜 来源:《上海故事》
1.争雁案
明朝嘉靖年间,范崇光任新城县知县。他是个吃货,任职期间,遍搜境内奇珍异物,凡是能下锅的,绝对不会放过,人送外号“饭桶知县”。
这天一早,范崇光正在后院看书,忽听外面一阵争吵,扫了雅兴,唤过师爷周寅,让他去看看外面在吵什么,速速轰走了事。周寅去了片刻,急急惶惶地跑回来说,那两个吵架的人不听他的劝,反倒越吵越凶,这就要到大堂上告状,请大老爷决断呢。范崇光直怪周寅太笨,连这么点儿小事都处理不了。这时,前面响起了鸣冤鼓,范崇光忙着换好官服,升堂问案。
两个人拉拉扯扯地上来了,一边给大老爷行礼,一边嘴巴里还争论不休。范崇光一拍惊堂木,让他们先闭住了嘴巴。他看这两个人打扮不尽相同,小伙子像是乡野村夫,中年人穿的还算体面,像是有些来历的。乡下人毕竟实诚些,不会说得太离谱。他就对小伙子说道:“你先说说是怎么回事儿。”
小伙子叩了头,忙着说起来。小伙子名叫宋昌,乃是凤凰山下的一个农夫,打小喜欢舞刀弄棒,尤其喜欢射箭,练就了一手好箭法,说百步穿杨毫不夸张。前几日,他遇到了县城里望江楼饭庄的于老板,于老板见他箭法奇精,就问他能否射到大雁,他愿以二两银子的高价来买。宋昌爽快地答应了。二两银子能买一头牛,顶他种一年田的,这个价码着实不低。他就带上弓箭,到凤凰山里的清凉湖去守候。今天一早,他见到有雁群落到岸边来喝水,就抬弓搭箭,射到了一只,赶进城来给于老板送雁。谁知路过大后街时,忽然冲出一条恶狗,抢走了大雁,三两口就吃掉了半只。他奋力扑过去,从狗嘴里夺下了半只,赶走了恶狗。他找恶狗的主人评理,让他赔一只雁钱,那主人不肯赔,两个人因此吵起来。
范崇光转脸问那中年男人:“可是如此?”
中年男人忙道:“确实如此。大人,我家的狗是吃了他半只雁,可他却让我赔一只雁,这就不对了。”
宋昌急道:“一只雁是一道菜,人家于老板才给我二两银子的。你这恶狗吃了半只,剩下的半只做不够一道菜了,于老板不给我银子了,我是不是白丢了二两银子?这银子当然该你来赔!”
中年男人大声说道:“谁听说过一只雁值二两银子的?比头牛还贵呀!你这就是讹我呢。”
两个人又吵起来。
范崇光既已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脑子就灵光起来。别看老百姓背地里叫他“饭桶知县”,那是说他好吃,不是说他脑子笨。他那脑子可聪明呢,绝对不是饭桶。他看两人吵得凶,就猛地一拍惊堂木,转脸对捕头说,去把于老板叫来,一问便知。捕头应声去了。范崇光拿过那半只雁来看,果真是被狗撕咬掉的痕迹。
他眼珠儿一转,已然有了主意。
片刻之后,于老板就赶来了。他上得大堂,先给范崇光行了礼。范崇光就问他宋昌所言是否真事。于老板忙着点头道,是有这么回事。范崇光不觉一怔:“二两银子买只雁,你要做什么?”
于老板说:“一道菜。”
范崇光不禁愕然:“你买雁就花了二两银子,这道菜要卖多少钱?”
于老板诡秘地笑笑说:“大人,这个与本案无关吧?”
范崇光又指着半只雁问道:“半只雁值多少钱?”
于老板看到半只雁,痛惜万分:“怎么就剩了半只雁呢?一只雁那是珍品,值着大钱,半只雁做不成菜了,那就分文不值。”
范崇光对中年男人道:“于老板的话你可听清楚了?半只雁分文不值。那二两银子就得你赔。捕头,带他去取银子。要是没银子,那就坐牢吧。”
中年男人忙着道:“我赔,我赔。”捕头带着他走了。
于老板正要告辞,范崇光忽然叫住了他:“于老板,你留步。”
于老板一愣:“大人,还有事儿吗?”
范崇光指着那半只雁说:“把这半只雁给我做了吧。”
于老板一愣:“只有半只雁,做不了一道菜。”
范崇光一挥手说:“我就吃这半只雁!”
于老板不敢再说什么,只好拎着半只雁下去了。
2.雁之贿
两个时辰之后,于老板派人给范崇光传过信儿来,说那大雁已经做好了,请他速去品尝。范崇光早就收拾停当了,想着那大雁的香气,早就馋得吞了几回口水。一听到信儿,他忙着赶到望江楼,于老板早就给他安排了一个雅间,备上了几样精致的小菜,还有一坛老酒。
范崇光早就吃过望江楼的菜了,也没觉得稀奇,只动了动筷子,就单等着那道奇菜了。过不片刻,于老板就端着一个精致的紫砂罐上来了。他刚一进门,菜未上桌,先有一股浓重的酒香飘了进来,混着一股异香。范崇光不觉叫道:“好香啊。果然独特!用白酒炖的吧?”
于老板点头应是,揭开了罐盖,香气氤氲。范崇光伸筷子正要夹,于老板忙着制止了他。这时,就见一个小伙计端着一盘白萝卜片急匆匆地上来,于老板接过来,把白萝卜片一股脑地倒入紫砂罐中,然后对范崇光说:“大人,请品尝吧。”
范崇光扒拉掉白萝卜片,夹起一块雁肉,放进嘴里,即刻满嘴生香,嫩滑中却又不失劲道,果真非其他肉类所能相比。他连吃了几口,这才放下筷子,喝了口老酒,对于老板说道:“果真是天下美味。却不知你为什么要倒入白萝卜皮呢?”
于老板老老实实地说道,这大雁乃是天上飞禽,一经多年,肉味虽好,但未免太干太柴,一般的做法难以炖熟,只有用白酒,才能炖熟。但白酒一炖,酒味太大,倒把雁肉的香气遮住了,只有倒入白萝卜片,快速地吸去酒味儿,那雁肉的本味儿才能尽情释放,口味最佳。说到这儿,于老板叹了口气道:“要是整只大雁,味道就更上乘了。”
范崇光不觉奇道:“那又是为何?”
于老板这才给他解释说,虽说是用白酒炖大雁,但为了压住酒气,他也要想办法,就是炖雁用低度的白酒,雁肚子里灌高度白酒,如此,雁肉也炖烂了,酒味儿也能吸走。现下只有半只,肚子里不能装高度酒,他只有把两种酒调和了来炖,效果就差了,雁肉不会特别烂,酒味儿也还稍存。
听他这么一说,范崇光再细着一咂摸,确实如此。他不觉有些遗憾:“可惜了,可惜了。”
半只雁很快就落了肚,范崇光酒足饭饱,眼珠儿一转,忽然问道:“这新城县里,还有谁家会做这白酒炖雁?”
于老板摇了摇头说,他从未听说。不光这新城县里,就是整个州府,他也没听说谁会做,这才会有那富商豪士肯掏着大把的银子跑到他这里来吃啊。范崇光一想,于老板说的有道理。他对于老板说道:“如此美味,不可本官独享。等到宋昌再射到了大雁,就烦你于老板走一趟,去给知府大人炖着吃。”
于老板一听这话就苦着个脸,却也不敢说半个不字,只得点了点头道:“谨遵大人吩咐。”
范崇光一回到府衙,就吩咐周寅赶紧去找宋昌,让他半个月之内交一只大雁来,如若到期未交,先丢进大牢里。周寅应了一声,忙着去了。
范崇光想要大雁行贿。
新城县隶属临州府。他任期将满,是留下来续任,还是高升,或者是卷铺盖走人,这可全看知府吴大人怎么给朝廷奏报呢。他曾几次三番地活动,但吴知府不收银子,这倒也情有可原。吴知府当了这么多年的官儿,不缺银子,他还怕给人以口实,被密报给朝廷丢了官儿呢,想顶他这个缺儿的也大有人在。范崇光一直琢磨着该怎么讨得吴大人欢心,吃到这绝品炖大雁,他顿时来了主意,就给吴大人送这道菜。
宋昌得到范崇光的指令,哪敢不从,一头钻进凤凰山里,在清凉湖畔守候了十来天,终于射到了两只大雁。他把大雁带进城,先卖给了于老板一只,又把另一只送到县衙。范崇光见到大雁,兴奋异常,马上带着于老板赶到了临州府,就在后厨中给吴大人炖起大雁来。
过了两个多时辰,大雁炖好了,端上桌来,吴知府先夹了一口尝了尝,顿时击掌叫好,说此菜堪称天下绝品,非燕窝鱼翅不能比。范崇光看到吴知府心花怒放的样子,也暗暗得意,看来这道菜是送到知府大人的心坎上了。
一顿饭吃完,两个人的关系又近了一层。吴知府问道:“范大人,你是怎么考虑你的前程的?”
范崇光忙着说,他自然不想卷铺盖回家,还想当官儿。往上走走呢,就要给人家当副手,他实在心有不甘,可留在新城呢,这新城县太过清苦,他只想换个地方。吴知府就明白了,只有换到富庶的地方,又当着主官,他才能大肆搜刮民脂民膏。吴知府点了点头,笑道:“你这想法,本府绝无异议。关键是朝廷啊。你要是想往朝廷里走一走,本官就给你介绍些门路。”范崇光忙着谢恩。吴知府就给他写了两张拜帖。
范崇光打道回府,心里乐开了花,坐在轿子里,就想开了美事儿……
3.寻雁
范崇光一回到县上,就喊过了周寅,让他给宋昌传令,十天之内,再射十只雁,不然,以重罪论处。
周寅听了,不觉一惊,忙着提醒道:“大人,这未免太过强求了吧?那宋昌虽是神箭手,可大雁不见得天天到清凉湖来,就是到清凉湖来,也未必会落到箭程之内。前次他在清凉湖蹲了十天,才射到一只。你一下子要十只,他哪里办得到!”
范崇光蛮横地一挥手说:“交不来雁,就坐牢!”
周寅见他如此决绝,也不敢多说什么,忙着去找宋昌。
范崇光又让手下找来了于老板。于老板也是个聪明人,情知不妙,但范崇光是新城的土皇上,谁敢惹呀,他只有忍气吞声,进门来先行了礼,还得赔着笑脸,问道:“大人唤我来,有何吩咐?”
范崇光说等到宋昌射到了雁,就要带他去京城,把这个绝味之肴做给那几位大人品尝,让他利用这几天的时间,准备好一应物品。于掌柜一听,先就吓了一跳,脱口问道:“要去京城啊?来去数十天,我这酒楼……”
不等他把话说完,范崇光就冷冷地说道:“跟我去一趟,不过耽误你数十天的生意,要是不跟我去,我就让你再也开不起来,耽误你半辈子的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