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鼓励保险中介从业就业!
老秋聊保险 第483期
2019-03-05
自2018年以来,国家出台了多项减税、减负政策。减税政策开始惠及到了保险营销员群体。
2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了保险营销员佣金收入个税预扣规则,保险营销员的个税税率最低可从20%下降到3%。
政策的重大利好,让广大保险营销员喜出望外,尤其是绝大部分收入在金字塔底层的保险代理人。
新的佣金收入个税预扣规则刚刚出台,已经有不少保险公司开始执行。每一次重大政策改变,都会对行业的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
本轮个税改革,对保险中介及其相关从业人员来讲,产生的利好是多个层面的。
首先,税收优惠政策,改善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税收收入,一方面,有助于鼓励保险中介从业就业;另一方面,有助于提升保险中介从业人员队伍留存。
2018年底,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了《2015-2018年中国保险营销员普查报告》。
报告显示,受2015年取消营销员资格考试政策实施的影响,保险营销员人数从2015年开始快速上升,同时,退出(脱落)人数也呈上升趋势。
2015-2017年寿险营销员保持75%以上增员率的同时,脱落率也一直在50%上下。
报告还显示,缺少归属感和收入水平低是高流动率的“导火索”。
有一半的营销员选择了 “收入来源单一,收入水平偏低且不稳定”,以及与保险公司“关系不稳定,缺少归属感”这两个选项;
其次是“缺少劳动保障”和“税负较重”,占比均超过三分之一。
此次个人所得税新政落地,保险营销员队伍中,比重较大的低收入群体的税后收入,将得到有效改善。
这或有利于提升营销员的留存动力,对保险公司的增员也可能起到积极作用。
其次,监管机构强调保险销售回归本质,保险姓“保”。鼓励销售长期保障型产品,提供财税政策支持。
近期,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接受采访时表示:
在建议大力发展长期保障型寿险上,激励营销员销售长期保障型产品,需要财税政策支持解决佣金水平问题。
周延礼认为,大力发展长期保障型寿险,需进一步地激励代理人,销售长期保障型寿险产品。
对此,有必要分阶段地解决代理人佣金水平问题,需要财税政策给予大力支持,充分利用财税杠杆,撬动寿险业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