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野
文/刘春华
从骨子里,我就喜欢旷野。
每次出门去,我就喜欢往旷野里走。或是站立在高处,极目蓝天舒,或是隐于浓阴树木下,感受那浓烈的土地、杂乱的树木荒草,发出的“野”的气息。
旷野,对于很多人来说,旷野是他们无暇顾及的地方,因为那儿缺少人气,既没有城市的生活,也会让他们陷入他们不想要的孤寂。而对我来说,旷野,是一次心灵之旅的喜悦。
旷野是城市达不到的地方,车轮的辗轧也到不了这里。我总觉得旷野里的树和小草是幸福的,它们没有任何人的打扰;还有那些花朵,独自的开放着,并没有孤芳自赏,因为还有风,还有蜜蜂蝴蝶的赏识;还有那些灌木丛,它们肆无忌惮的生长,甚至可以疯到把自己忘了。
旷野是很美的。每一处,每一眼都是风景。春天,她是浓郁的、厚重的;夏天,她又是炙热的、多情的;而秋天,田野里的庄稼已经收割,视野变得更为开阔,天高辽远,蓝天白云,褐黄的土地清爽地平铺着,还有黄的、绿的、红的、灰白的颜色为她打底子,尤其的美丽,远看是一幅水彩画,近看也让你惊愕到悸动。
旷野是很美的。如果你站在旷野里,你轻轻的闭上眼睛,把心敞开,任每一缕风从耳边轻轻跃过,这时,你便在风里听到了花绽开的声音,露珠的欢快的、肆无忌惮的笑声,合着清脆的鸟叫声,昆虫的噫语声,在你的灵魂里旖旎里。你听得到它们交响乐的轰鸣,也辨别得出它们单曲的得意。而有些声音又是那么单调单纯,如同婴孩的牙牙学语。这旷野的声音,会让树木发芽,会让冬眠的虫子苏醒,会让溪水鲜活。
旷野是很美的。即使是在冬天。树木已经抖落掉了她身上的衣裳,它显得光条条的立在那,那些树、一棵棵的树,是孤傲的、是安静的、也是自在的,而那些灌木丛的枝条,变得像是一根根的利箭,即使是大一些的风,也无法让它们低头或动摇。那种沧桑的骨感,更能激荡我内心的渴望,却又让我的心更为的平静和喜悦。相对于春天、夏天和秋天,我更喜欢冬天的旷野。那时已经下了一场不大不小的雪。雪薄薄的、还不是很严整的覆盖在大地上。苍茫天地间,那些树和灌木丛如同智者般的默默无言的守望着田野,一处的寒梅却在傲然地开放着。那些人家地里种着的麦苗和蔬菜,却给旷野填充了无数的绿色。如果不是因为风,她们更像是春天的天使,来到了冬天的怀抱里。可是,也正是因为这风,才使得旷野变得如此这般的完美和冷艳。
旷野是极具生命的,她和城市的水泥钢筋是两个极端,她的思想也比城市里的那些各种各样的嘈杂的声音丰富得多,精彩得多,而更重要的一点,那是一种属于生命的声音。它们生长在那儿,必定是快乐多于痛苦,希望多于失望,温柔多于粗暴的。而且,它们会时时的歌唱,哪怕是在深夜也不忘放开嗓子唱,因为它们即使再大声,也不会吵闹到人类。
当我走在城市的水泥路上时,会不由的抬头看远处的天际,因为在那天际下,一定会藏着属于我的旷野。
魏晋诗人阮籍说:独坐空堂上,谁可与欢者?出门临永路,不见行车马。
旷野,的确是很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