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本第三十九
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其致之,一也。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发。神无以灵,将恐歇。谷无以盈,将恐竭。万物无以生,将恐灭。侯王无以正,而贵高将恐蹶。
故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是以侯王自谓孤寡不谷。此其以贱为本耶,非乎。故致数车,无车。不欲碌碌如玉,落落如石。
此言道无为而无不为,以明无用之用为大用。欲君人者,当以无为而治也。
一者,道之体也。其体至虚而无为,精一无二。
凡诸有为,莫不以之为本。以,用也。意谓天地万物,皆以道体而为本也。故天得之而清覆于上。地得之而甯载于下。
神,指人心而言。谓人得之而为万物之灵。
谷,即海也。海得之而容纳百川,故长盈。
万物得之而各遂其生。
侯王得之而为天下正。正,犹长,所谓君长也。
如此者,虽其迹不同,而推其本则一,故曰致之一也。
其下又返释之曰,天不得此,将恐分裂而不能圆覆于上矣。
地不得此,将恐发动而不能甯载于下矣。
人不得此,将恐生机休歇,而不能子子孙孙亹亹而无穷矣。
万物若不得此,将恐绝灭而无有矣。侯王若不得此,将恐颠蹶而不能安其贵高之位矣。
此老子主意,只重在侯王无以正而贵高将恐蹶这一句。必欲人君当体道无为而治耳。凡人听其所用而从于人者,谓之下贱。此道之譬也。
夫道本无名,故天地万物皆得而用之。如人之下贱也。且侯王不得此道,而处贵高之位,将恐蹶。岂不以是而为基本耶。故云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且侯王自谓曰,孤,寡,不谷,此三名者,皆贱者之称也。
而侯王以之,其意岂不是以贱为本耶,非乎。所以称此者,正欲人君忘其贵高之名,而体道凝神,知其无用为用耳。且而侯王所以贵高者,以百官执事总之而为君。
若指其所用,而各有所事。至若人君,则无所用其事矣。所谓臣道有为,而君道无为也。
若夫轮辐衡轭,会之而为车。故数其车,则件件可数。其车则无可数矣。以无可数,故得车之用。是故侯王以无为之道,而后方大有为也。
然道之在物,本无贵贱高下之分。故侯王当体道忘怀,不可执贵高之名,而取颠蹶之患。故诫之曰,不欲琭琭如玉,落落如石,谓不可视己琭琭如王之贵,视物落落如石之贱也。苟忘贵贱之分,则人人皆为我用矣。岂非无用之为大用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