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滕定公薨,世子谓然友曰:“昔者孟子尝与我言于宋,于心终不忘。今也不幸至于大故,吾欲使子问于孟子,然后行事。”
然友之邹问于孟子。
孟子曰:“不亦善乎!亲丧,固所自尽也。曾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可谓孝矣。’诸侯之礼,吾未之学也;虽然,吾尝闻之矣。三年之丧,斋疏之服,飦粥之食,自天子达于庶人,三代共之。”
然友反命,定为三年之丧。
译文:滕定公离世后,太子对老师然友说:“上次在宋国的时候孟子和我谈了许多,我记在心里久久不忘。今天不幸父亲去世,我想请您先去请教孟子,然后才办丧事。”
然友便到邹国去向孟子请教。
孟子说:“好得很啊!父母的丧事本来就应该尽心竭力。曾子说:‘父母活着的时候,依照礼节侍奉他们;父母去世,依照礼节安葬他们,依照礼节祭把他们,就可以叫做孝了。’诸侯的礼节, 我不曾专门学过,但却也听说过。三年的丧期,穿着粗布做的孝服,喝稀粥。从天子一直到老百姓,夏、商、周三代都是这样的.”
然友回国报告了太子,太子便决定实行三年的丧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