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当把知识的评定作为某种孤立的东西从教育过程中分离出来。只有当教师和儿童之间的关系建立在互相信任和怀有好意的基础上时,评分才能成为促使学生进行积极的脑力劳动的刺激物。
第一,评分宁可少一些,但是每一个评分都要有分量、有意义。
第二,如果学生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和情况而没有能力掌握知识,我是从来不打不及格分数的。
第三,如果你看出学生的知识还比较模糊,在他们关于所学的事物和现象的表象中还有些不明确的地方,那就根本不要给予任何评分。
第四,避免让学生准确无误地重复从书本里或教师所讲的东西里背诵的东西。
应把知识转化作为复习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