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在遇到医疗纠纷责任竞合时应该如何维权

患者在遇到医疗纠纷责任竞合时应该如何维权

2018-02-05    03'28''

主播: 医锤定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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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患者朋友们大家好,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是当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与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产生责任竞合时,患者应该如何维护实体权利的问题。首先大家要了解一下法律关系,所谓法律关系就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例如我们作为劳动者与公司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就产生了劳动法律关系。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是侵权责任纠纷中的一类,是指医生在医疗护理过程中发生过错,并因这种过错导致患者在医院就医时受到人身损害,医院依法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所引起的纠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是指医院和患者就达成的医疗服务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纠纷。 张某因临产入住某医院妇产科。当日生下了一女婴,女婴经医护人员检查,生命体征正常。第二天早上,女婴开始哭闹,家属便向护士询问,护士称婴儿哭是正常的。之后孩子哭闹不止,家属连续多次去叫了医护人员,医护人员均不予理睬,也未采取任何救助措施。之后女婴哭闹的越来越厉害,医护人员就是不采取任何措施,最后不幸死亡。张某认为女儿的死亡完全是医护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和拒绝救治所导致的,张某以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交通费等共计701595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通过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医院的一个不救治行为在造成婴儿死亡的同时也违反了合同的规定,即没有尽到标准规范的诊疗义务。像这样一个行为在构成侵权的同时也构成了违约,要为一个行为付两个法律责任的情况叫做责任竞合。注意,在竞合的情况下患者只能选择其一主张权利,所以本案患者张某除了以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提起诉讼还可以选择以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上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与医疗服务合同的责任范围虽然都包括财产损失,比如上述案例中张某诉求中的各项费用,但是合同责任不包括精神损害赔。所以患者在提出诉求时必须先明白到底应该基于何种法律关系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