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講義》(217)
宋龍淵
自然章第二十九(1/5)
恭聞自然之道,守之則貴,行之則利。守之者,天德在我,無欲無爲,不生敗失之患,所以貴莫勝焉;行之者,是道則進,順天應人,不起機智之謀,所以無往而不利。經中所謂“神氣(器qì)“者,蓋謂天地非自然,不能形交氣感,妙化萬物;日月非自然,不能二氣攝生,煥發神光。聖帝明王,以自然之道,握乾符而治天下;文武公卿,以自然之道,秉國政以安社稷。自然之道,即是天下之神器也。但修道之人,果能坐臥天然,行藏獨樂,深得自然之妙;鬼神不能知,世俗不能見;近而身心性命,遠而天地萬物,無所不自然矣。
此章經旨,深藏(誡jiè)在上者,以有爲之事,妄用神器,所以多敗失之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