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三)原理(1)联系1

唯物辩证法.(三)原理(1)联系1

2016-12-31    40'37''

主播: 马克思丨唯物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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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一、 联系的观点 1.联系及其特点 联系是指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多要素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当然,这里提到的联系不同于具体的联系,正如物质不同于具体物质一样。这里提到的联系是对万事万物之间具体联系的抽象与概括,是一种抽象的联系。可以说,抽象的联系是对万事万物之间具体联系的概括,而具体的联系就是抽象联系的表现形态。 (一) 普遍性 这种普遍性表现在: 第一,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与周围其他事物联系着。 第二, 每一个事物内部的各个部分、要素是相互联系的。 第三, 由于事物内部各要素相互联系,每一事物又与周围的其他事物相互联系,因此,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这就要求人们想问题、办事情时必须坚持联系的观点,同时要对事物的联系进行具体的分析把握,反对、否认或无视联系的客观性,割裂事物之间的联系,反对用孤立的观点来看问题。 (二) 客观性 联系是事物本身具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即联系具有客观性。 (三)条件性 由于具体事物的存在都是有条件的,是在一定条件下才能产生、发展、灭亡。因此,事物之间的具体联系必然也依赖于一定的条件。随着条件的改变,事物之间或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联系的性质和方式都会发生变化。 (四) 多样性 同时,联系的形式也是多样的。体现的是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时势造英雄,体现的是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无风不起浪,虚心使人进步,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体现的是因果联系;牵一发而动全身,一着不慎、满盘皆输,体现的是整体与部分的联系。由于事物的多样性,因此在事物内部及之间的联系也就具有多样性。与此同时,这也就要求在判断到底是哪一种联系时,需要注意时间、地点和条件再分析,在把握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各种条件的基础上进行断定属于哪一种联系。这就要求人们在想问题、办事情时注意分析和把握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各种条件,一切要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不能只重视那些直接的、表面的和眼前的联系,而忽视那些间接的、本质的和长远的联系,忽视事物之间相互联系的中间环节。 2.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 每一事物都是普遍联系之网上的部分或环节,整个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把握联系的普遍性、客观性和多样性,坚持整体与部分的统一,才能自觉地坚持唯物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 第一,坚持整体与部分的统一。 所谓整体就是事物的全局和整个发展过程,部分就是事物的局部和各个发展阶段。 从上述关于整体与部分的定义中我们能够知道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区别在于:整体是事物的全局和发展的全过程,从数量上看它是一;部分是事物的局部和发展的各阶段,从数量上看它是多。另外,整体与部分另一个重要区别就是地位和功能的不同。钟表是由各个零部件组成的,但任何一个零部件都不具有计时的功能。这是因为整体和部分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地位、作用、功能不同:整体居于主导地位,统率着部分,整体具有部分根本没有的功能;部分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处于被支配的地位,部分服从和服务于整体。 这就要求我们树立全局观念和整体观念。正所谓,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不谋万世者,不足以谋一时。同时,又要重视部分的作用。任何整体都是由部分组成的,部分的变化会影响整体的变化,关键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甚至对整体的功能起决定作用。所以,我们办事情必须重视局部。 第二,掌握系统优化的方法。 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在一定意义上就是系统和要素的关系。系统是由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诸要素构成的统一整体。要素是组成一个整体而相互作用的部分。因此,系统具有整体性、有序性。同时,系统内部的各要素并不是简单的排序,系统的功能也不是各要素的简单相加,而是通过优化可以提升系统的整体性能,因此系统还具有内部结构的优化趋势。当通过合理安排各个要素使得系统结构优化时,系统的功能就会大于各个要素功能之和。这就要求我们既要着眼于事物的整体性,又要遵循系统内部结构的有序性,注重系统内部结构的优化趋向。